芹壁古厝民宿 縣府、屋主修繕契約年底到期

  • 2010-10-19
 【本報訊】芹壁古厝民宿政府與屋主修繕契約年限到今年幾乎全部到期,經營者開始與屋主談租約,這也代表政府早期的輔導機制功成身退;除了原有兩家業者外,去年底亦有一位屋主在政府歸還使用權後自行開始經營,表示芹壁民宿的遠景獲得在地民眾的認同。隨著使用權歸還屋主,以及屋主自主營運案例,芹壁民宿開始進入業者競爭的階段。
 政府為推動聚落保存再利用,民國89年在芹壁村首辦由公部門出資整建古厝,再以修繕金額換算政府使用年限的措施,89及90年分三期共二十二間古厝在這種模式下完成整建,整建後的古厝分別有8到10時間由政府主導使用,整修後的古厝再以委外的方式由民間經營,計有芹壁民宿以及芹壁地中海兩家業者在經營,經營者必須每年付租金給政府。
 到今年為止,芹壁所有政府出資整建的古厝,與屋主之間的使用年限契約全部到期,也就是政府把使用權歸還原屋主。政府的輔導機制功成身退,經營者為了要繼續維持經營,也轉與原屋主重新簽約,只是有些房舍的租金因此提高,直接提高經營者的營運成本。另有一位屋主在收回使用權後自行經營,客房間數雖然不多,卻也讓芹壁民宿經營者多了一位。
 芹壁民宿在政府輔導下開辦至今已經近十年,先天地理位置及天然地景上的優勢,加上政府有計畫的宣傳,讓芹壁成為馬祖傳統閩東式建築民宿的代名詞,如何讓芹壁石頭屋民宿能繼續營運以及提升服務品質,是政府繼硬體輔導機制退場後,要重新思考出發的重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