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提升地方政府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認識,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於日前特派簡任秘書等講師前往連江縣政府舉辦專題講習,重點針對第14條補助與交易之迴避規定進行說明與案例解析,協助地方公務人員正確認識法令適用,落實廉能施政。
此次講習針對法條規範進行條理分明的講解,特別聚焦於第14條規定:公職人員於執行職務時,不得對自己或配偶、三親等內親屬,或其擔任董監事、負責人或實質控制人之團體或事業,辦理補助、採購、承攬或其他形式交易。即使非直接負責業務者,只要具實質影響力亦應依法辦理利益迴避。
講座指出,地方機關常涉及補助發放、專案採購、委辦計畫等行政程序,如未落實利益關係揭露與職務迴避,極易發生圖利自身或關係人之疑慮,違反法令將面臨懲處或移送司法機關。他也分享許多實務案例,強調依法申報、主動迴避的重要性,避免因認知不足而觸法。
連江縣政府政風處表示,感謝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同仁專程來訪,提供第一線法令指導,使縣府同仁對利益衝突風險有更深入理解。縣府將持續推動法紀教育,健全審查流程,建立公私分明、公正透明的行政文化。
講習現場反應熱烈,與會人員就實際執行補助或採購業務中常遇到的疑問踴躍發問,展現縣府團隊對法令遵循的高度重視。監察院表示,未來將持續加強全國各地對《利益衝突迴避法》的宣導與輔導,協助各級政府機關落實誠信治理,杜絕不當利益輸送,打造人民信賴的廉能政府。
強化廉政意識 監察院抵馬舉辦利益衝突迴避法研習
- 2025-07-29

與會人員專注聆聽監察院講師解說補助與交易等業務中應注意依法迴避之內容。(圖:連江縣政府政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