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從張光直先生1986年的大坌坑文化概念以及1987年提出大坌坑文化是南島系民族祖先文化的假設出發,重新思考大坌坑文化內涵,將亞洲大陸東南沿海的史前文化發展推早到全新世初期9000-7000B.P.之間富國墩文化(早段)、跨湖橋文化二種不同型態的史前文化體系,這二個不同生業型態的史前文化共存的時間在8200-7000B.P.之間,彼此之間的互動可能影響同一時間的富國墩文化,形成7000-6000(或5800)B.P.的晚段文化內涵,此時富國墩文化出現劃紋、貝印紋等新要素,並持續和同一時期的河姆渡文化互動,而逐漸轉變為台灣大坌坑文化/福建殼丘頭文化/廣東陳橋類型文化/大灣文化等區域性文化,這幾個文化具有不少共同特質,也各自具有特色,可說是不同的文化,也具同一大文化體系的相互連結特性,而且各史前文化也在6000-5000B.P.、5000-4300B.P.之間,逐漸演化變遷,也有清楚的互動關係。
就目前的研究仍可指出,其中分布於台灣的大坌坑文化逐步演化成為往後的台灣新石器時代中期史前文化,並持續演變形成台灣南島民族的祖先型態,同時向南方外移至菲律賓呂宋島區域,此一向南擴散結果,仍為南島語系民族遷移的主要動線,直接影響菲律賓與西部南島語的分布區域。至於亞洲大陸東南沿海的福建殼丘頭文化/廣東陳橋類型文化/大灣文化以及廣東西部到越南北部之間沿海的史前文化,是否同樣作為南島民族的祖先型文化,目前資料不足仍在未知之數。
關鍵字:大坌坑文化、富國墩文化、台灣海峽、人群互動
一、前言
(一)大坌坑文化-從張光直先生的定義談起
張光直先生在1964-65年發掘大坌坑遺址之後,提出大坌坑文化為台灣新石器時代史前文化最早階段的看法,歷經二十多年後張先生在古代中國考古學(Archaeology of Ancient China)第四版清楚定義大坌坑文化,並指出與中國東南沿海地區史前文化的可能關連(Chang 1986)。隨後又發表有關中國東南海岸地區考古資料與南島語族起源問題的文章,清楚說明大坌坑文化的內涵與定義,透過文化內涵顯示的特徵,比較語言學者擬測的原南島語所顯示的文化特色,連結大坌坑文化與南島民族的關連性,並指出與中國東南沿海同一階段富國墩遺址1出土的文化內涵相近,彼此之間可能屬於同一個文化(張光直 1987),之後並以新石器時代的台灣海峽做為主題,提出海峽及兩岸區域做為一個研究區域的跨界思考,說明此一區域在南島民族起源研究的重要性(張光直 1989)。
1富國墩又稱復國墩,原名為蚵殼墩,1968年林朝棨教授在福建省金門縣金湖鎮溪湖村富國墩發現貝塚文化層,內文稱為富國墩,但該文標題卻採用復國墩為遺址名稱(林朝棨 1973),基於以最小地名做為遺址命名的原則,因此本文採取富國墩做為遺址與文化的名稱。
張光直先生依據當時的資料指出大坌坑文化主要分布在台灣西海岸,年代估計在公元前2000-5000年之間,主要的特徵包括:
(1)陶器質地含粗砂,器體甚厚,外表顏色駁雜,包括棕、深紅、黃、灰色等,可以復原的器型包括罐、缽兩類,底部常有圈足,圈足部分在靠近底部有小圓孔,口部內折,口緣外側經常有一圈突脊,口緣內外與肩部常有篦劃紋,體部則有拍印或捲印的繩紋。
(2)石器總類不多,主要類型有部分磨製的中小型石鋤、磨製的小型石斧和石錛、三角形帶穿板岩石鏃、圓形礫石網墜,並發現磨光帶槽石器碎片,推測可能是樹皮布打棒。
(3)遺址面積較小,通常位於海邊的低台地上,部分遺址可見貝塚和獸骨堆積。
由上述大坌坑文化的內涵,張先生指出此一文化的特徵「當時的人從事海濱生活,採貝(由海貝的遺骸可知)、打漁(網墜)、打獵(石鏃和獸骨)、利用植物纖維(繩紋、網墜、樹皮布打棒)、可能已有農耕(石鋤、陶器)。這種遺物所反映的文化內涵在大節上與學者所擬測的原南島語族的文化相符合的,但因材料太少,許多細節知道得不清楚,還不能說把原南島語族文化做完全的反映。」(張光直 1987:7)。因此張光直先生從二個關鍵性的總結,得到一個重要的基本假設:「其一,從公元前二千年以來開始一直到歷史時代,台灣的各時期史前文化有連續性;其二,在公元前二千年以前,台灣西海岸地區有分布很廣的大坌坑文化,是台灣史前史上最早的有農業、用陶器的文化。從這兩點出發,我們可以在本題上做一個合理的重要假設,這就是說:大坌坑文化是台灣的南島語族在公元前二千到五千年之間的具體表現,也可以說就是後者在那個時期的祖先。」(張光直 1987:6-7)。此一假設是台灣史前文化與南島民族關連的基本假設,當代台灣考古學者大多依循此一假設進行後續的研究工作。上述張光直先生所提定義,在現在台灣的考古工作中,已有許多新資料發現,可以增加大坌坑文化的內容,但原先所提的意見仍然可以適用,只是得放在當代所見的史前文化體系當中重新思考。
(二)問題與思考
1980年代大坌坑文化的遺址發現數量不多,經過詳細考古發掘的遺址也少,因此台灣考古學界通常以張先生的定義做為討論的基礎,敘述大坌坑文化的內涵與特色,也都同意大坌坑文化做為南島民族祖先型文化的可能性,但近年來台灣考古已有許多新發現,因此學界從不同角度修正大坌坑文化的定義,例如最近透過碳十四年代的測定以及有關金門富國墩遺址性質的確認,釐清大坌坑文化與富國墩遺址、金龜山遺址所代表的富國墩遺存屬於不同的史前文化,重新思考大坌坑文化應有的年代,應當不會超過距今6500年前,而且極可能主要的發展在距今6000年前以內,整體台灣大坌坑文化的年代大致在6500-4300B.P.之間,甚至在6000-4300B.P.之間,局部地區並可能延伸至距今4300-4200年。由於時間相當長久,其文化內涵也有早晚與區域的變化,依目前研究資料,北部地區的大坌坑文化至少可以分為早、中、晚三階段發展,西南部地區的大坌坑文化也可分為早、晚不同階段或地方性類型(劉益昌 1997:54,劉益昌、陳玉美 1997:31,朱正宜 2003)。至於大坌坑文化的分布,則已在台灣各地海岸發現,並在內陸的埔里盆地也發現具有大坌坑文化要素的陶器(劉益昌等 1999)。至於生活型態則因台南科學園區大坌坑文化最晚階段遺址發現的資料,說明與原先推測之生活型態有所差距,指出當時已為定居聚落,除栽培稻米、小米穀物之外,此外也廣泛利用近岸與海域的資源,畜養狗並予以埋葬,顯示並非食用而有其他功能;墓葬以木棺做為葬具,葬式為仰式直肢葬,男女都拔牙並已有馘首或其他小型戰爭行為(臧振華等 2006:70-71)。不過上述台南科學園區的大坌坑文化屬於最晚階段,年代在4800-4200B.P.,陶器已經少見典型的帶脊口緣以及穿孔圈足,顯示出晚期演化的特徵。台灣其他地區的大坌坑文化也在5000-4500B.P.或稍晚,逐漸演化為各區域下一階段的新石器時代中期的史前文化。
其次,就大坌坑文化是否分布於海峽兩岸的議題,除了台灣學者提出不同的意見之外,福建、廣東的學界同仁也大多提出大坌坑文化與兩地新石器時代同一年代階段史前文化並不相同的看法,亦即大坌坑文化並未分布至福建、廣東等中國東南沿海區域。
上述台灣與福建、廣東史前文化歷經八○年代迄今的發展,已有較多新資料,可以使我們重新思考張光直先生所提「大坌坑文化」的意涵。也許從時間或空間分布較為寬廣的角度,可以說明原先張光直先生所提大坌坑文化關於人群生活型態、文化內涵的意見,重新比較中國東南沿海區域與台灣史前文化的異同,並追溯其可能來源,如此則可以重新解讀此一張先生所提八○年代有關台灣海峽兩岸人群互動以及南島民族起源的課題。
二、大坌坑文化與台灣史前文化的關連
目前台灣學者都接受大坌坑文化是台灣新石器時代最早的史前文化,也接受從大坌坑文化發展到當代台灣原住民族是一個連續發展並不間斷的文化體系,歷經六千年並未中斷其發展軸線,其間雖有外來文化進入,但經過時間因素,也逐漸融入整體史前文化。近年來關於大坌坑文化的後續發展已有較為清晰的圖像,透過各區域大坌坑文化晚期發展過程的檢討,說明大坌坑文化晚期距今5000年以內,台灣沿海各個區域已經出現大坌坑文化的區域類型,發展出不同的文化要素,並且在各區域逐漸演化為在地的新石器時代中期史前文化。
換句話說,新石器時代中期臺灣各地開始出現地方性文化類型,主要是大坌坑文化晚期分處各地之後,長期發展的地方性適應結果。
當然從台灣史前文化發展過程的理解,也不能排除部份是受到外來文化的影響,例如牛稠子文化的鳳鼻頭類型2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這個時代的文化單位,包括分布於臺北盆地與北部沿海地區至宜蘭平原的訊塘埔文化,西海岸中部地區以及丘陵臺地地區的牛罵頭文化,西海岸南部地區以及澎湖、恆春半島的牛稠子文化和東部地區以繩紋紅陶為代表的遺存。這個階段年代距今4500-3400年之間,部份較早的區域可能早到接近4600年前開始,相當於中國東南沿海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的較早階段。這些文化較早階段主要分布於沿海平原臺地,距今約4000年前後或稍早則沿著溪流向中游的丘陵山地地區遷移,形成台灣山地地區第一批移民。此一人群演化結果說明台灣史前文化的發展主軸,是由大坌坑文化及其後續發展的文化體系共同構成。
2此一類型即為張光直先生所稱的鳳鼻頭文化(張光直 1989),目前台灣學者定義的鳳鼻頭文化,則為鳳鼻頭遺址更晚階段的文化(黃士強 1986,劉益昌 1991)。
三、大坌坑文化與中國東南沿海的史前文化比較研究
張光直早年提出的大坌坑文化涵蓋範圍較廣,包括亞洲大陸東南沿海今日中國的福建、廣東以及台灣在內,年代參考金門富國墩遺址的測定結果,而定位為距今7000-4700年前(Chang 1986,張光直 1987、1989),由於張先生將大坌坑文化的內涵、年代與富國墩遺址代表的遺址類型對應,而且將年代提早至距今7000年前,因此很難與台灣出土的大坌坑文化考古資料互相對應(陳仲玉 1999,劉益昌、郭素秋2005)。張先生此一見解在當時亦不為中國學者認同或引用,通常將張光直先生所指涉的福建地區大坌坑文化稱為殼丘頭文化或殼丘頭類型,廣東的大坌坑文化則以珠江三角洲的大灣文化和粵東的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做為代表,而大坌坑文化則僅分布於台灣(例如:吳綿吉 1990,吳春明 1995,林公務 1998)。筆者與郭素秋女士在2005年透過遺物的形制與組成的比較研究,也指出台灣的大坌坑文化與福建地區的殼丘頭遺址下層、曇石山下層類型有所差異,但陶器製作、質地以及部分的器型紋飾仍有其類似性(劉益昌、郭素秋 2005:179)。再者,透過近年來對於金門富國墩、金龜山二個遺址發掘研究所得資料,也得以重新思考大坌坑文化與富國墩遺址、金龜山遺址所代表的富國墩遺存之間的關係,並提出富國墩文化的觀點,以下試說明之。
1.富國墩遺存的定位與釐清
張光直先生認為以富國墩遺址為代表的富國墩類型之所以重要,在於它所具備的特性可能可以解決台灣史前史乃至於大洋洲考古學上一個重要的議題,也就是南島民族起源的問題(張光直 1987、1989),因此如何釐清以富國墩遺址為代表的文化遺存,可說是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前述張光直先生以中國東南沿海的金門富國墩遺址和台灣西海岸南部台南市八甲遺址,擁有共同的貝齒印紋,同時測年結果亦相近,認為二者之間具有密切的關連(Chang 1986,張光直 1987、1989)。由於近年來的研究,金門富國墩遺址與金龜山遺址的年代測定結果,指出年代似乎可以從距今九千年左右就開始(陳維鈞 2004、2006),延續至距今六千年或稍晚結束(劉益昌、郭素秋 2005),當為目前以福建為中心之亞洲大陸東南沿海區域所知年代最早的新石器時代文化,福建殼丘頭遺址下層、曇石山遺址下層所代表的文化類型與台灣的大坌坑文化年代均較富國墩遺存為晚,可能在距今六千年至五千年之間,大坌坑文化並延續至更晚才結束。
如比較同一時期從杭州灣口以南到越南東京灣之間數個學者已經初步研究的史前文化遺存(表一),此一年代序列基本可以顯示富國墩文化與浙江杭州灣口南岸的跨湖橋/河姆渡文化的年代顯然早於其他已知的史前文化,而富國墩文化可以歸入筆者在1988年提出的華南新石器時代早期階段,從石器與遺留的生態證據顯示,其生活方式仍以採集和漁獵最為主要,農業的證據並不清楚,聚落範圍較小,因此遺址面積通常不大。此一階段在亞洲大陸東南沿海區域,由於海水面高漲,因此遺址通常位在海岸後方稍高的小丘(劉益昌、郭素秋 2005)。
從上述資料檢討可知富國墩遺存的年代可以上推至距今八、九千年,就年代以及文化發展的過程而言,可以分為早、晚兩段,早段的年代在距今9000-7000年之間,僅見於金龜山遺址下文化層之下半部,屬於大規模堆積之貝塚遺址,陶器以紅褐色素面夾砂陶為主,得見打製石斧、砍砸石器、石刀、尖狀器、石砧等(陳仲玉 1997,陳維鈞 2006),遺物、遺跡所反映的生業型態當以採集與漁獵為主,農業的證據並不明顯。晚段的測定年代集中於距今6800-5800年,由於地層堆積連續,時間也許可以緊接早段而從距今7000年前開始,晚段得見於富國墩遺址以及金龜山遺址下文化層之上半部,亦得見大規模之貝塚堆積與小範圍之貝堆,陶器包括紅褐色素面夾砂陶以及灰黑陶,器型為罐型器和缽型器,陶器上得見少量的繩紋、劃紋、波浪型貝齒紋和指甲印紋,石器則見凹石、石砧等,就遺物、遺跡反映的生業型態而言,仍同於早段,當以採集與漁獵為主,是否已有農業,目前仍無清楚證據。
如果就目前富國墩遺址、金龜山遺址下文化層的陶器、石器等文化遺物以及生活方式顯示為亞熱帶與熱帶海岸採集與漁獵文化,農業的表現並不清楚或尚屬初步,這些資料以及分布年代均與目前所知大坌坑文化、殼丘頭文化、曇石山下層文化、大灣文化不同,如此以富國墩遺存為代表的文化體系應當稱為富國墩文化,而與其他較晚文化有所區隔。設若如此,則富國墩文化的內涵似乎尚未進入農業階段,而與張光直先生所擬測的南島系民族祖先型文化略有不同,可能屬於更早階段的文化體系,而屬於張光直先生所謂「富裕的採集者文化」(Chang 1977)。
* 跨湖橋遺址與浙江省浦陽江上游的上山遺址(11000-9000B.P.)之間仍有差距,也許仍有未發現的遺址與文化體系介於其間。
2.富國墩遺存的意義
如前所述,張光直先生指出富國墩文化的重要性,在於此一文化體系可能是南島語系民族的祖先型文化,經由金門富國墩遺址發現與內涵比對,將台灣的大坌坑文化的分佈區域,亦即南島民族之祖先透過金門而推到亞洲大陸東南沿海地區(Chang 1986,張光直 1988)。近年來研究此一議題的學者,包括Peter Bellwood、臧振華、焦天龍等,基本上均認同此一觀點,但未詳細說明張光直先生富國墩類型與後期諸史前文化的關係,筆者以為在富國墩文化的晚段,亦即距今7000年以內,跨湖橋/河姆渡文化與亞洲大陸東南沿海的富裕採集者富國墩文化早段的人們相互接觸,初步影響而帶來少量之稻米等穀類作物農業系統,也許原有的富國墩文化人們亦擁有少量的根莖類作物種植的初級農業,從而結合演化成為富國墩文化晚段之後具有較清楚農業證據的殼丘頭類型(文化)、大坌坑文化,目前所知殼丘頭類型的年代在距今6100-5000年之間,大坌坑文化比較穩妥的年代在距今6000-4300年之間。這些年代的證據,也說明富國墩文化的晚段當是稍早的史前文化體系。至於廣東東部的陳橋類型文化、珠江三角洲的大灣文化3,年代在距今6000-5000年之間,可能同時受到富國墩文化晚段以及長江中游湖南、江西地區稻米耕作文化的影響,逐步發展成為具有根莖類與穀類作物種植的人群。台灣海峽二岸以及南海北側的大坌坑文化、殼丘頭文化、大灣文化約略等於張光直先生所指出的距今6000年前的「大坌坑文化」(Chang 1986),這些文化無疑是南島語系民族前一階段的發展。如此也許可以將南島民族的祖先型文化從台灣大坌坑文化、福建殼丘頭文化、廣東大灣文化,進一步上推至亞洲大陸東南沿海早一階段的富國墩文化的晚段,作為從「富裕的採集者文化」發展到農業初起階段的過渡時期。
3大灣文化亦有學者稱為咸頭嶺文化,年代在距今7000-5000年之間。
3.海峽兩岸史前文化發展的比較
台灣海峽兩岸的福建沿海與台灣的史前文化從全新世初期新石器時代早期開始,就有密切的關連,筆者在1988年已經提出發展大要,指出華南沿海與台灣史前文化關係具有幾個不同階段,舊石器時代晚期到大坌坑文化之間關係密切,之後台灣的新石器時代中、晚期仍與華南關係密切,華南的青銅時代以後,兩地的關係逐漸減少,甚至局部斷絕(劉益昌 1998:25)。近年根據新出土資料的重新論述,除資料蒐集結果(郭素秋、劉益昌 2005),也在2005年舉辦的「中國東南沿海島嶼考古學研討會」中,提出亞洲大陸東南沿海區域史前文化發展進程的看法,指出「(1)復國墩遺存可以稱為復國墩文化,其年代大致在距今5800-8000年前,生活型態以採集、漁獵為主,農業並不明顯。可歸屬於華南的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大坌坑文化、殼丘頭下層類型,年代較復國墩文化晚,內涵亦有差異,當屬不同文化體系。(2)向上追溯至大坌坑文化的南島民族祖先型文化,可能進一步推早至距今七、八千年前,在亞洲大陸東南沿海的復國墩文化。(3)曇石山下層、殼丘頭下層以及大坌坑文化具有浙江河姆渡文化要素,亦具珠江三角洲大灣文化要素,顯示彼此之間當有往來關係。」
4此一簡表曾發表於鄧聰、吳春明主編《東南考古研究》第四輯,「台灣出土的早期玉器及相關問題」頁178表22-1,但該表有關台灣的部分文化內涵與年代錯植,今在此修正之。
福建*
殼丘頭文化
曇石山下層文化
曇石山文化
黃瓜山文化
黃土崙文化
台灣**
大坌坑文化早期
大坌坑文化中期
大坌坑文化晚期
繩紋紅陶文化群
新石器晚期文化群
*2007年11月15日福建博物院副院長兼曇石山博物館館長林恭務先生,於「馬祖群島考古遺址出土陶瓷器」小型學術研討會中發言。
*2007年11月15日筆者於「馬祖群島考古遺址出土陶瓷器」小型學術研討會中發言。
四、結語
重讀張光直先生在1980年代所提大坌坑文化的內涵,基本在於說明亞洲大陸東南沿海區域人群從海岸海域資源採集者文化,轉變為初級農業階段的進程,並與當時所知的大坌坑文化做為此一區域初級農業的代表,根據其生活、生業型態提出做為南島民族祖先型文化的角色。此一看法,雖在近年大量新資料出現後有所修改增刪,如果將張先生的「大坌坑文化」視為前述「農業初起於亞洲大陸沿海的史前文化」,根據新資料重新解釋,此一看法仍可成立。
亞洲大陸東南沿海在全新世初期階段,在海水面高漲氣候較暖之際,長期處於資源豐富、人口不多的「富裕採集者」階段的人群,直到農業體系介入,才使得進一步發展的文化體系透過海上交通動線擴展到鄰近海島,台灣當為其中一個重要的據點。也因此新石器時代最早階段的大坌坑文化遺址都位於當時西部臨海的海岸地區,除了生活方式選擇以外,來源方向可能也是重要因素。
如前所述,距今6000年前或稍早擁有製陶技術、初級農業的新石器人群進入台灣西海岸南北二地,根據目前已有的資料,北部地區以淡水河口和台北盆地為中心,發現許多大坌坑文化的史前遺址(劉益昌 1997,劉益昌等2004),其中芝山岩遺址的大坌坑文化層曾經進行年代測定,校正後結果為5420B.P.,由於芝山岩遺址的大坌坑文化,依據筆者的分期屬於大坌坑文化的中期,因此可以證明北部大坌坑文化的年代至少在距今6000-4500年之間(劉益昌 2010:176)。南部地區的大坌坑文化遺址主要分布於新化丘陵到鳳山丘陵邊緣,以及嘉南平原中段,由於早期測年僅有台南市八甲遺址測定所得的6000年左右,其餘的年代均屬5000年以內的晚期階段,因此其分期尚無明確的依據,其結束年代延續至4300-4200年之間才轉換為下一階段的新石器時代中期文化(臧振華等 2006)。假若將大坌坑文化只區分成早、晚二段,則其年代為6000-5000年、5000-4300年,若考慮較早的少量年代證據而區分為早、中、晚三段 ,則其年代分別為6500-5500年、5500-5000年、5000-4300年(劉益昌 2010)。
就目前已有的資料而言,4800年前後稻米、小米等穀類作物進入台灣,成為農業耕作的主體,目前在台南科學園區的考古工作可以完全證實農業型態的改變,類似的改變也出現在台灣其他地區。此一階段才屬於南島語族早期文化的形成期。從陶器形制、紋飾的變化一脈相承,可知當為前一階段的人群接受外來農業文化後的改變。穀類作物種植出現,相應也在生產工具發生重要改變,石斧、石鋤以及石刀出現在生產的工具套中。陶器則在口緣與肩部擁有豐富劃紋,口緣並有向外側突出的脊部。這些文化內涵顯示與語言學家透過古南島語擬測的南島語系民族祖先的文化內涵相近(張光直 1987、1988),因此可以說明南島語系民族大致在大坌坑文化的晚期逐漸形成,也就是大坌坑文化從早期到晚期的演變,可說是南島語系民族演化的關鍵階段。到了大坌坑文化晚期,無疑可說是南島系民族的文化已經成形,並且在台灣沿著海岸逐漸擴張其勢力,也沿著淡水河或大肚溪等可以行船的溪流向中、上游擴張,例如台北盆地內側芝山岩遺址、圓山遺址,五股石土地公Ⅱ遺址以及埔里盆地內的水蛙堀遺址,就可以發現大坌坑文化層或相當數量大坌坑文化的陶器(劉益昌等1999)。此種沿著海岸擴張的型態,極可能導致人群也順著季風和洋流的方向擴張到菲律賓呂宋島北部,不過其年代目前尚無法肯定是否可以早到距今4500年左右的大坌坑文化晚期。
臺灣史前時代人群除了大坌坑文化初期可能由海外移入之外,大坌坑文化晚期以來人群與外界往來,初步已有資料證實,人群得以跨越臺灣海峽往來於澎湖與臺灣、澎湖與亞洲大陸東南沿海之間(國分直一 1940,Tsang 1992,臧振華、洪曉純 2001,Jiao 2003),顯示出人群具有長遠航海的能力,但是臺灣這個島嶼面積夠大,而且在距今六千年以來海岸平原逐漸擴張,形成良好的生活環境,加上距今五千年大坌坑文化晚期以來穀類作物種植形成的定居農業文化,逐漸脫離張光直先生所謂的「富裕的食物採集文化」階段(張光直 1995),長久定居於臺灣,這些人群的一部分從此安於臺灣的環境,逐步適應臺灣複雜的生態區位,最後並與外來嵌入的人群共同演化成為複雜的臺灣南島語系族群。這也許是其中大部份人群的道路,但是從上述大坌坑文化晚期以及隨後的繩紋紅陶時期人群在經歷聚落擴張與人口增加之後,選擇尋找相同生態區位與移居不同生態區位適應的不同策略,其背後隱含部份人群順著臺灣本島海岸地帶擴張其勢力,這個階段目前已知的年代大部份在距今4200-3700年之間(劉益昌 2007),換句話說這個階段的人群也有能力順著臺灣的海岸向南或向東北地區移居到不同的島嶼,南方菲律賓的呂宋島距離臺灣並不遠,其間並有巴丹與巴布煙群島作為跳板,因此人群極有可能順著這條道路向南移民,這種可能性從臺灣史前人的航海能力而言,其機率並不低,也已經有初步資料證實。
至於亞洲大陸東南沿海的福建殼丘頭文化/廣東陳橋類型文化/大灣文化以及廣東西部到越南北部之間沿海的史前文化,是否同樣作為南島民族的祖先型文化,並且向東南亞移民,目前資料不足,因此仍在未知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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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 南部臺灣.於..橄欖石玄武岩.用...石器.分布.就..〉《臺灣地學記事》11(3/4):111-118.
臧振華
1999〈中國東南沿海史前文化的適應與擴張〉《考古與文物》3:20-33.
2000 呂宋島考古與南島語族的擴散問題〉蕭新煌編《東南亞的變貌》:3-25,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臧振華、李匡悌、朱正宜(臧振華等 2006)
2006《先民履跡—南科考古發掘專輯》新營:臺南縣政府。
臧振華、洪曉純
2001〈澎湖七美島史前石器製造場的發現和初步研究〉《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72(4):889-940.
劉益昌
1988〈史前時代台灣與華南關係初探〉《中國海洋發展史論文集》第三輯:1-27,臺北:中央研究院三民主義研究所。
1991〈試論鳳鼻頭文化的性質與卑南文化的年代〉《考古與歷史文化--慶祝高去尋先生八十大壽論文集(上)》:327-341,宋文薰、李亦園、許倬雲、張光直主編,臺北:正中書局。
1997《臺北縣北海岸地區考古遺址調查報告》臺北縣立文化中心委託中國民族學會之研究報告。
2007 初期南島語族在台灣島內的遷移活動:聚落模式以及可能的遷徙動力〉《東南亞到太平洋:從考古學證據看南島語族擴散與Lapita文化之間的關係》臺北: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考古學專題中心。
2010〈台.出土的早期玉器及相...〉《.南考古研究》第四輯:170-184,鄧聰、吳春明主編,廈.:廈.大.出版社。
劉益昌、郭素秋
2005〈金門復國墩遺存在亞洲大陸東南沿海的地位及其意義〉,「中國東南沿海島嶼考古學研討會」,連江縣政府文化局、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考古學研究專題中心共同舉辦,2005.10.29-30。
劉益昌、郭素秋、盧瑞櫻、戴瑞春、陳得仁(劉益昌等 2004)
2004《台閩地區考古遺址:台北縣市、基隆市》內政部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之研究報告。
劉益昌、郭素秋、戴瑞春、簡史朗、邱水金(劉益昌等 1999)
1999《水蛙窟遺址內涵及範圍研究》南投縣政府委託研究計畫報告。
劉益昌、陳玉美
1997《高雄縣史前歷史與遺址》高雄縣文獻叢書系列3,岡山:高雄縣政府。
台灣海峽早期人群互動關係之研究—重讀張光直先生論點(文:劉益昌/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
- 201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