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遊客進出馬祖的必經之地南竿機場,離島免稅商店的評選結果揭曉,由采盟股份有限公司勝出,取得9年經營權,於該處設櫃以服務旅客。縣府則依規定收取規費,並要求業者僱用馬祖籍員工。
此次共有采盟以及鵬業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參加評選,兩家均符合參選資格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由縣府依據評選須知綜合評比,最後由采盟中選。縣府於7月2日舉行評選會議,並於9日公告結果。
有關評選項目及配分,則包含經營能力-經營計畫25分,商品種類20分,承諾繳納最低規費(含南竿航空站權利金)每月不低於銷售額 7.5%占20分,增加僱用馬祖籍員工且比例不低於僱用總數三分之一占25分,簡報與答詢10分。優勝廠商一家,縣府將核給機場(含市區)「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同意文件。
參與此件評選視同參加「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設置離島免稅購物商店」投標,優勝廠商應與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簽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管制區內設置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營業契約」,並向該站承租場地。
財政局說,營業合約自連江縣政府核發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經營同意文件核發日起9年,而房屋使用合約生效日期自連江縣政府核發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經營同意文件核發日,亦為9年;獲選業者仍須向海關申請登記,方可正式營運。
目前采盟在南竿機場所經營的離島免稅商店及特產店,是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之一,由采盟向有關單位所申請設置,租期到今年8月;而縣府今年4月制定連江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同意辦法之後,則依據該辦法與相關法令重新招商。
南竿機場離島免稅商店評選 采盟出線取得9年經營權
- 2013-07-12
采盟股份有限公司於南竿機場除設置有離島免稅商店外,亦設有紀念品店,該公司並已拿下南竿遊客中心經營權。(圖/文:邱竟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