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從馬祖的船運現場服務被批談起,到南竿室內溫水游泳池明年委外營運建議 文:林泉利

  • 2013-08-18
 因為知名文化人吳祥輝應文化局長曹以雄之邀來馬,在東莒住過幾天後,日前返台後在臉書上留下對馬祖交通微詞,經過再由馬資網劉家國先生的轉貼與「撩撥」,吳的辛辣比擬與劉、網友們接力批判,所以讓地方公部門面子掛不住。同樣是作家,同樣是曾小住過東莒,苦苓先生可是怡然自得,但是感到不舒服的吳祥輝君卻是非常不爽,或許這與個性有關,但是對地方公部門而言,所謂「止謗墨莫若自修」,除了檢討改進外,應該別無其它選擇。依個人印象,南竿與離島間的小白船從售票到接駁,乃至航行的待客服務,因為屬於委外經營,縣府除非收回「管理」,否則很難因為縣府的一紙「命令」而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當離島間的航運委託民間代為行駛,連江縣府每年以固定經費「挹助」,特別是票價部分,在地原住民免費往返,有戶籍在馬祖、駐軍的打折優惠,其他蒞馬的觀光客全票搭船。當靠天吃飯的馬祖觀光客源有限時,委託船家在無利可圖下,又如何嚴格要求所屬服務人員打起精神「笑臉迎人」?
 因為馬祖的船運還無法做到完全「自費」,但是縣府可責成車船處收回經營,也就是人員調度管理部分由「公務員」分配職務,船家只提供掌舵、啟航等配合,租金部分可以再協調。特別是有外聘的臨時雇員與連江就業服務站的源源不絕臨時工,如果加上替代役的支援,因為管制得宜,相信下一次吳祥輝先生再來馬祖時會刮目相看。
 另外,透過馬報的電子版看到「南竿室內溫水游泳池明年委外營運,為期兩年」,因為是明年一月才開始。之所以會這樣做,縣府的理由是「縣府內並無相關管理專才及充足人力」。既然馬祖可以已經蓋了多座公有的室內泳池。其中南竿室內溫水游泳池也已啟用多年了,現在坦誠沒有管理與救生員等人才培養,豈不是「自曝其短」?體育署官員聽到了怎會不生氣?現在把管理大權往外推,連江縣政府以為「外包」就可以推卸責任,所以筆者非常不認同。以現階段馬祖既有民間有能力承包的公司行號,大概不多。何況只有130萬元的補助,如果不能「使用者付費」,當補助費用連人事支出都不夠,捉襟見肘的窘境,哪有業者參與「吃虧」的招標?
 當馬祖室內體育場館沒有確立「使用者付費」要求,常看到使用者抱怨沒冷氣與服務態度欠佳,想想這些「兼職」的公務員的額外偏勞,要不是部分退休的志工幫忙,部分民眾是否又太自私了?所以筆者認為,距離委外經營還有一段時間,教育局應該參考台灣地區公有運動場館收費標準「票價可以再低一些」,開始著手「買票進場」或租用,透過議會決定後從明年開始實施,「以館養館」讓縣府財政減少支出後,多餘的可以做更多社會福利。以馬祖民眾的收入,這個錢還花得起吧!(讀者來論屬個人意見論述,不代表本社言論、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