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更貼心 機車逾10年監理站協助報廢,免繳5年燃料費

  • 2013-09-04
 監理站協助民眾機車逾10年辦理報廢,且免繳5年燃料費,條件為出廠逾10年、過去5年內沒有違規紀錄、沒有投保汽車險、沒有環保檢驗紀錄及行照有效逾5年的機車,限102年10月1日前辦理。(圖/文:曹重偉)

 監理站協助民眾機車逾10年辦理報廢,且免繳5年燃料費,條件為出廠逾10年、過去5年內沒有違規紀錄、沒有投保汽車險、沒有環保檢驗紀錄及行照有效逾5年的機車,限102年10月1日前辦理。(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台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貼心新服務!協助地區逾10年機車辦理報廢,且可免繳5年燃料費;監理站指出,只要出廠逾10年、過去5年內沒有違規紀錄、沒有投保汽車險、沒有環保檢驗紀錄及行照有效逾5年的機車,即可符合條件辦理報廢,但限今年10月1日前辦理,歡迎軍民鄉親多加利用。
 據統計,馬祖地區大約有587輛機車,因民眾已不使用、已廢棄或環保回收,而車主不知道須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因此會收到監理單位的機車燃料使用費,並且會計徵5年的費額,以普通重型機車計算,仍需繳2250元。
 依據公路總局分析,出廠逾10年且過去5年內沒有使用道路之違規紀錄、沒有投保汽車責任強制險、沒有參加環保排氣檢驗紀錄及行照有效日期逾5年的機車,針對具有以上特性之可能已不再使用機車,於今年8月底寄發報廢登記說明切結書給車主,提醒車主填妥相關資料並於切結書內之遺失號牌或號牌自行銷毀欄位打勾後,可利用傳真、郵寄、電子郵件或親至各地監理機關臨櫃等多元管道方式補行辦理報廢手續,即可依行政程序法及相關規定免去過去5年積欠的機車燃料使用費。
 各地監理機關於接獲車主申請並辦理報廢登記完妥後,會以電話、電子郵件、簡訊、郵寄等方式,主動回覆車主處理結果,車主亦可至電子公路監理網查詢辦理結果。
 連江監理站提醒車主,若未於10月1日前完成報廢登記,各地公路監理機關將於10月1日起,陸續寄發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如果未依限繳納者,將於103年1月份起寄發催繳通知書。至於報廢登記作業,則持續受理至寄發催繳通知書送達之日止。
 連江監理站表示,為了馬祖地區的環境及車主的荷包,希望大家把握這次機會,清理一下自己已不再使用的機車,不必再為每年收到監理和稅捐單位的繳費通知而發火,也為環保盡一份心力。車主如有任何機車報廢申請作業疑義,可逕電洽下列各地公路監理機關詢問,臺北區監理所:02-26884366,承辦單位連江監理站,電話:0836-22694轉110,聯絡人陳學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