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除路邊雜物、維護道路景觀

  • 2002-05-20
福澳至清水路段兩側被民眾用來堆積雜物,引起縣府
重視,日前派員進行取締,這是非常必要的,國家土地
不能被私人所用,類似這種不法行為也發生在其他路段
,有必要一併處理,不僅在維護道路景觀,也在凸顯政
府公權力。

南竿山線整建後,提供駕駛朋友行車方便,但是其路
邊卻多了幾處建材堆積場和鐵皮屋,這是建路時始料未
及的,這些「新基地」是否合法?政府有必要查清楚,
如果合法,也得加以美化,不合法當應立即處理,這是
法治社會應有的作為,就我們的瞭解,其中有部分是占
用公地,因為政府沒有取締,久而久之,就變成自己所
有,產權糾紛因此而起,形成一大困擾。

道路是地方的門面,觀光客前來馬祖,最先接觸到的
就是交通,如果他們所看的竟是一堆又一堆的雜物,對
地區的觀感怎麼會好呢,一條道路整建下來,動輒一兩
億元,縣府也對路邊進行美化工作,如此花費金錢與人
力的建設,豈容少連lash;不法民眾破壞,因此我們認為相關
單位不能再忽視下去,越早處理越簡單。

土地是永恆的資產,民眾難免覬覦,但是要「取之有
道」,我們看到一些鄉親,原本只有一小塊土地,卻把
它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