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地方政府組織再造人事佈局之期連lash;

  • 2002-12-25
 在歲末年終之際,地方政府配合機關組織再造,將組
新團隊成員,我們期待新、舊交替後,以新的佈局、新
的出發,開創新的格局與氣象,為地方打造新的夢田願
景。

 馬祖於民國八十一年終止戰地政務後的第十年,第一
次大幅度調整地方政府組織架構,在編制總員額不變下
,撤銷部份機關並增設一級局室,是突破性的作法。
 
 由於地方社會環境及人口結構特殊,坊間注目討論的
焦點,不在組織架構及推動事務叫lash;能,反而在乎首長人
事佈局,是決策者意料之內,也必須承受這份壓力。
 
 地方政府組織再造,其目的是原機關架構在戰地政務
時期而設,部份因階段性任務完成及時空背景轉換,不
得不作調整,並因應地方特性、需求及走向,而增設新
單位,大前提是組織員額不變,由地方視狀況調整之。
 
 至於人事佈局,固然外界有所期待,但是大前提必須
遵循公務人員任用法,次則地方環境、條件以及內部倫
理、平衡、同仁士氣等,非決策者隨心所欲,也是當政
者無奈之處。
 
 以公務人員任用,地方政府組織中,不受法令限制,
只能用到三位機要人員,與中央政務人員不同,彈性空
間極為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