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你我權益、大家監督

  • 2002-11-15
本報日昨報導,南竿清馬道部份「都市樁」水泥龜裂
,形成坑坑洞洞情形,使原本路況就不佳的清馬道,更
是雪上加霜,這則新聞引起各界重視,而工程方面的問
題,也說是層出不窮,為此,縣府政風室立即建立通報
系統,並呼籲全體縣民,共同負起監督地方公共工程品
質之責任。我們認為,民眾只能站在監督的立場,提供
一些訊息,最主要的還是在政府發包機關以及負責監工
的單位,唯有各方面用心且嚴格把關,才能避免工程弊
端發生,大家共勉之。

近年來地區各種公共工程不斷,所投入的經費相當龐
大,可能超過百億,這些工程品質良莠不齊,政府雖然
針對問題,經常研究改進措施,可是效果很有限,原因
何在?乃用心不夠。其實,政府公共建設是業務單位的
權責,自然也要負起成敗責任,如果承辦人在工程領域
中多用心,從審圖、發包到監督,能夠充分掌握情況,
即使出現工程瑕疵,問題也不會太嚴重,現在的問題是
,一些機構根本不看規劃圖,於工程發包並出狀況時,
便把所有責任推給顧問公司,再行不通則可循法律途徑
解決。當然,公務員依法行政,這種處事的方式,沒有
什麼不對,然而工程一旦送到法院,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