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建設經費核定,未來四年發展可期

  • 2002-11-06
 地區為期四年的離島綜合建設計畫,已奉行政院核定
,總經費達四十七億多萬元,未來四年內每年有十億以
上的經費,用於地方各項建設,頗為可觀,這是繼連江
縣綜合建設方案之後,又一項四年經建計畫,而且配合
縣長一個任期,意義和效益都很重大,我們對中央的支
持表示敬意,不過,計畫的核定並不代表預算撥發,行
政院游院長已經表示離島建設經費,必須視年度中央政
府財政情況而定,也就是說,中央如果財源困難,便有
可能波及到經費的撥補,同時,相關部會的態度也很重
要,是以,今後應該密切注意中央動向,以落實這項關
係地區成長的綜合建設計畫。

 連江縣政府致力經建發展,分近程、中程、長程目標
推動,在此之前,有建設綜合方案,在這個方案之下,
地區的建設包括機場、國內商港、電力、水利以及文化
設施等得以順利展開,這個方案已近尾聲,各項建設也
陸續完成,為產業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繼建設綜合方
案之後,縣府又提出綜合建設計畫,計畫經費與項目均
經過地方各界的參與和討論而定案,必能切合地方需要
,使馬祖的建設能夠延續下去,現在獲得行政院支持,
乃馬祖之福。

 不論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