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實施都市計畫時間很短,因為過程急迫,也缺乏整體考量,導致現今問題叢生,都市計畫是一個地方的建設藍圖,對產業發展和土地開發的影響甚大,過去的缺失令人遺憾,未來在修正時,必須非常慎重,使地區有限的土地發揮最大的經濟價值,這是鄉親的期待,民意的訴求,更是馬祖的希望。 在連江縣議會本會期定期大會中,有關土地議題,每一位議員幾乎都提及,從軍方或政府佔用民地,土地所有權取得以及都市計畫問題等等,無所不包,也始終沒有具體結果,現在的問題沒有解決,下個會期必然又是質詢的重點。土地問題的確很難處理,因為它所涉及的層面太廣,特別是地區地籍資料建立很晚,加上都市計畫的缺失,使問題更趨複雜,話雖如此,政府和民間能夠坦誠面對,假以時日,仍有解決的機會。 都市計畫之所以必然慎重,在於它的影響力,我國其他縣市,都市計畫委員倍受「禮遇」,他們是土地的「審判者」,一旦完成都市計畫,並經中央核定,不管地主願不願意,都要「服從」,正因為如此,各縣市對於都市計畫無不謹慎,甚至在都市計畫改變時,出現許多弊端,地區長期實施戰地政務,在人治濃厚的環境中,民眾往往疏於接觸法令規章,多數鄉親也不知道都市計畫的「威力」,等到計畫確定,後悔莫及,問題由此而生。 所謂「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過去的事情或許有其時空因素,現在如何補強才是重點,我們以為,都市計畫決定權雖然在中央,但是已經賦予地方修改建議權,正常的情況下,中央都會尊重地方;因此,我們應該從都市計畫相關法規切入,即使呈報和修改過程需要冗長的時間,也要積極爭取,畢竟這是千秋大事,且關係到地區整體建設和鄉親權益。 未來不論都市計畫如何修改,達到民意百分百需求是不太可能的,因為在一塊土地上,有許許多多地主,每一位地主的想法和利益不一樣,可是政府擁有決定權,只要能以整體建設為考量,對馬祖今後發展是正面的,多數民意就會支持,為了都市計畫更為完整,我們以為,首先得思考都市計畫委員人選,這些委員不僅具備法治素養,而且熟悉地區環境特性和未來發展方向,特別是聽取基層的意見,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決定。 其次,民眾要有法治觀念,今天大家處在一個自由開放社會,在享有民主制度的同時,也要尊重法治,一項事務成為法律之後,鄉親就得遵守,面對土地所有權歸屬和都市計畫都是如此,地區少數民眾因為不瞭解法律卻又非常堅持己見,常常無中生有,不但造成社會不安,自己也不好過。 只要是問題就有解決的機會,都市計畫亦復如此,民意既然對都市計畫有意見,現在應該是討論的時候了。
都市計畫問題何其多
- 2003-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