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海洋生態,東引做了很好示範

  • 2003-06-18
 東引鄉親為了維護海洋生態並宣示主權,在海巡隊船艦配合下集體出海,將佈置在海域境內的大陸非法漁具沒收「以絕後患」。這項行動不但開地區風氣之先,而且對大陸漁民具有嚇阻效果,更是保護生態環境的最佳表現。我們常說「非常時期需要非常手段」,今天面對大陸漁船越界非法捕魚事件,在政府無法有效取締的情況下,民眾採取自力救濟措施,就是必要的手段。東引鄉民在某些方面有其獨到之處,其主要動力來自對家鄉這塊土地的愛護,值得我們重視,也是一種很好的示範。 地方自治為馬祖帶來民主自由,社會開放也促使地方產業發展,對長期飽受軍事管制的縣民而言,何其珍惜和重要。然而,民主和開放社會以法治為基礎,如果政府無法有效規範,也容易產生違法事件,海域生態受到破壞就是實例 。由於國軍部隊不再警戒,海域管制出現漏洞,提供海上不法空間,走私、濫捕、炸魚情事層出不窮,使海洋生態遭受嚴重的戕害,影響所及,地區魚產大幅減少,漁民生計困難。馬祖原本擁有豐富的漁產,現在已逐漸減少,目前的濫捕、濫炸問題如果不能有效解決,海洋資源必然會有枯竭的一天。 有關維護海洋生態工作,過去鄉親都把希望寄託於海巡單位,為此地方政府和民意代表向中央大力爭取,經數年之努力,才得到正面回應,而有了海巡船艦的進駐,海巡單位也有不錯的表現,發揮一些效果,至少現今大陸漁船不敢為所欲為了。不過,當這個單位的任務和習性被大陸漁民摸透後,他們也有了應對的辦法,常把大陸官場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用來對付海巡,特別是捕魚這檔事,下網後不必在原地等候,收網的時間也不定,大陸漁民可以和海巡船艦「捉迷藏」伺機行事;因此,最近以來,海巡即使是出海,也常常無功而返,東引鄉親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只有「力求自保」。 地區海域之所以不斷發生不法事件,在於兩岸政治制度的不同,大陸漁民可以亂來,馬祖卻得依法行事,就海巡船艦任務來看,不能真槍真刀對付,充其量只有驅離和逮捕,大陸漁民看準了這一弱點,所以才會使用「捕」帶跑的辦法,以逃過海巡的眼線。話雖如此,海巡單位如果表現再積極一點,將有更好的收穫,而民間的力量雖然可以彌補其不足,卻只能偶爾為之。 在全縣四鄉中,東引地理位置偏北,距離縣府所在地也最遠,在這種特殊環境下,不論過去軍管歲月和現在民主年代,均養成鄉民獨立、豪邁的個性。他們熱心於公共事務,也能夠自保,所以,當地的環保、生活品質等等,都有不錯的表現。現今的政府已經不是「萬能」,許多事務需要民間的力量,即使像維護海域這種高難度的任務,一旦民眾出擊和參與,就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海域是馬祖最大的資產,也是我們的根,過去鄉親靠此維生,儘管現在產業多元化,可是根不能失去,所以政府和民間應該共同來維護,而東引鄉親的舉動,顯然做了很好的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