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染問題何其多,執法與否是關鍵

  • 2003-08-09
 近來有關環境汙染問題,在各方關切下浮上檯面,先是燃燒垃圾濃煙臭氣四溢,引起附近民眾的反彈,後有不肖民眾將廢棄物傾倒在廢土場上,造成第二次汙染。連江縣環保局對於上述問題十分重視,已經邀請相關單位協商,並獲得多項共識,未來將以嚴查和重罰,以收嚇阻效果。我們以為在政府宣導和勸導無效的情況下,執法是最後的防線,成果也最容易顯現。所謂「非常時期、非常手段」對於少許不法業者,任意破優質的環境,政府施以重罰是必要的,且可維護社會公平。 全國任何一個縣市,或多或少都會存在一些環保問題,他們的問題多數出在垃圾處理場地,例如興建焚化廠、垃圾掩埋場等,因為位置選擇不當,而且涉及當地人民利益,加上「泛政治化」因素,經常受到杯葛甚至出現抗爭衝突場面。這些問題尚未在地區發生,顯然地方鄉親是比較理性的,他們對於環保工作,大致能夠配合,無形中減少了政府負擔,社會為之和諧,這是馬祖可貴之處。 所謂「民氣可用」,今天鄉親支持政府環保政策,就是政府致力環保工作最大的力量。為此,政府在面對少部分業者違法情事時,可以依法嚴格處置,像是垃圾燃燒所造成的氣味,廠商就要負起責任;至於業者將廢土場當作垃圾場,任意傾倒廢棄物,更應取締。地方自治後,政府依法行政,並以民意為依歸,只要合法且得到多數民意的支持,政府的公權力就應該施展出來。 不過,一種問題的發生,必有其原因,今天業者為何不守法?政府部門必須加以瞭解,我們不妨以人性為出發點,探討這個問題。傾倒廢棄物者必然與土木工程業有關,他們承建一項工程,在有限的利潤中,總是設法減少開支,對於處理廢棄物是能省則省,於是尋找方便的地方傾倒。如果依照政府規定,廢棄物必然分類,一般垃圾需要送往焚化廠,資源回收物又要運到回收場,既費時又費力,也許就因為「手續」太繁雜,他們才會走捷徑,在情理方面也值得同情。 當然站在政府的立場,政策一旦形成且頒布實施,就沒有特殊和緩衝的餘地,對於民眾任意傾倒廢棄物,在沒有相關設施和更好的辦法之前,唯有嚴格查緝和重罰來面對。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業者「化明為暗」,採取和官方捉迷藏的方法,不定時、不定點傾倒,又該怎麼辦?政府能夠日夜站崗嗎?當業者不理會法令時,廢棄物傾倒範圍可能會擴大到其他地方。事實上,過去就曾發生這種事情,許多偏僻的海線路旁,便常常出現一堆又一堆的廢棄物,所以正本清源之道,仍然在於協調和溝通,業者的問題在那裡?政府適當關切以爭取他們對地方環保工作的支持。 我們在此特別強調,馬祖這塊土地是屬於所有鄉親的,這塊土地也是大家賴以為生的資產,我們希望鄉親能夠疼惜,而做好環境保護則是愛鄉愛土的具體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