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合情,解決海上交通

  • 2003-09-02
 航行於兩岸、莒光和東引之間的「閩珠壹號、貳號」輪船,從昨天開始停駛,對離島交通造成立即且直接的衝擊,連江航業公司已經採取應變措施,由其他船隻替代。這項宣布來得十分突然,鄉親只能從媒體中得到片段消息,不論原因何在,兩岸和東引、莒光的交通十分重要,停擺不得。為此,我們對於政府的替代方案表示支持,希望在合法、合情的前提下,政府與業者之間化解歧見,使交通早日恢復常態,此乃鄉親共同的期望。 馬祖是個法治的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任何有關人民權益和公共事務的工作,都不能違背法令,政府在這方面所持的立場,相信會得到絕大多數鄉親的支持。至於民間業者也要瞭解現實環境,只有在政府與業者相互配合下,才能創造雙贏的局面。基於這個認識,有關政府承租島際海上交通工具問題,就法律層面來看,或許沒有伸縮餘地,但是在技術上,卻有協商的空間。事實上,現在政府採購和承租相關法規,不乏條文和但書,以因應不同的環境和需要。馬祖地處外島,資源不足,政府把部分公務外包或承租,這種誠意和作為,民間業者應該有所體會。 地方自治以來,鄉親對於海上客運的投資十分積極,不論前幾年的小白船和後期的閩珠號,他們都是一本開路先鋒的精神,為暢通交通而努力,與其說是強調利潤,不如指為愛鄉情懷,這是馬祖人最為可貴之處。但是,在大環境改變下,現在海上客運在經營上已經面臨瓶頸,據瞭解,現今的船主不是度小月就是呈現虧損狀況,他們只能期待地區觀光業能夠持續保持榮景,帶動海運熱絡。在經營十分困難的環境下,如果閩珠號再停駛,豈不雪上加霜?影響所及,業者損失不在話下,地區整個產業受害,島際甚至於兩岸交通必然也受到波及,值得各方當事者深思。  這次政府承租民間輪船出現問題,我們不免又重新思考早年政府興建兩艘交通船的政策,在當時的確有很多反對意見,可是縣府執意要建,理由無他,可以「操之在我」,儘管「連江壹號」因為耗費太大且故障率高,所發揮的經濟效益有限,然而「順風號」卻有不錯的表現,更重要的是,他可以適時排上用場,這次承租風波,如果沒有「順風號」臨時受命,政府對民間業者不是妥協,就是交通停擺,基於此,縣府日前決定爭取中央專款,整修「連江壹號」,這個政策已經得到民意的支持,應該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政府的兩艘船能夠保持堪用狀態,不但可以符合交通需要,而且也是一種籌碼,民間業者自然有所考量。 所謂和者為貴,政府與民間能夠良性互動,可以解決很多問題,這次島際交通船風波,不論問題出在何方,多多少少都會影響到軍民的權益,我們希望政府與業者能夠站在地區整體利益考量,為了家鄉成長進步,還有什麼事情不可談,不能解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