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縣警局舉辦的「民防法闡訴及民防團隊整編作業講習」,已在地區實施,使參加人員瞭解相關法令和作業程序,以發揮組織功能。其實,人們處在法治社會,必須具備法律常識,以維護其基本權益,地區社會開放不久,鄉親對於法律十分生疏,導致許多觸法事件,甚至有牢獄之災,令人非常遺憾。因此,政府基於服務鄉親,有必要加強法律常識教育,民眾也要瞭解法律之重要,經由各種管道培育法律素養,如此,才可能建立法治社會。 最近幾年,地區有關選舉「幽靈人口」問題非常熱門,成為各方討論的重點,也經常出現在國內媒體。這些因為戶口遷移並參與投票的選民,原本是為了支持某一候選人,也基於行使公民權,動機可以說很單純,可是在法律上卻另有解釋,目前已在法院審理或判決,有些選民還在上訴之中,不論結果如何,對馬祖形象以及當事人身心,均造成傷害。地區選舉竟然出現如此眾多的法律問題,總結其原因,乃在民眾缺乏法律常識。 馬祖實施半個世紀軍事管制,社會封閉,在軍事重於一切的情況下,地方缺乏法律規範,這種特殊的社會環境,導致民眾唯令是從,也對法治為之忽略。現在大環境改變,政府依法行政,民眾也得依法行事,所以應該吸取基本法律常識,像是與選舉有關的戶籍和選罷法,大家能夠詳閱,必然有所警惕。 多年前,地區曾經舉辦法律常識講習,講師在全縣四鄉五島走透透,據說,當時是由地方法院主導,得到正面的評價與回響,民眾受益良多。雖然現今時空環境改變,然而類似這種活動,仍有繼續辦理的必要。國父孫中山先生曾說,民主有階段性,也需要教育,馬祖實施地方自治不過十年,只是民主的幼苗,鄉親缺乏法律素養是很正常的,更凸顯教育的重要。我們知道地方鄉親多數是被動的,當政府採取教育行動時,必然得到正面回應。 其實,今天辦理法律教育不是難事,相較於過去交通困難、場地不足的問題,現在已經全部改善,重要的是由誰來主辦?法院非地方行政體系,我們不能強求,然而,致力民主法治社會,司法機構也不能置身事外,過去檢察官或法官,不辭舟車勞頓,前往各地辦理法律常識講習,自有其意義。而地方政府以服務鄉親為職責,對於大眾法律教育需求,應該全力以赴。近年來政府舉辦的活動很多,其中不乏名人講座,未來可以邀請一些法律專家前來,不必投入太多心力,所收到的效果卻很大,當然,如果就地取材就更方便了。 政府這次舉辦有關民防法方面講習,參與對象以機關人員為主,而法律常識則是全民的,必須動用更多人力和物力。基於法治教育以及民眾權益的重要性,我們認為,今天馬祖推動民主制度並致力建立法治社會,而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就是人人知法、守法,現今鄉親對法律常識一知半解,所以要教育。
法治社會需要法律常識
- 200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