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前天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爭議最大的擴大三通條款,大陸配偶八年取得身分證等,都在表決後通過,其中擴大三通條款,關係未來小三通運作,特別是在兩岸地方政府和民意機構談判方面,提供了法源,是一大突破,我們希望中央主管機關瞭解小三通實際情況,能夠充分授權地方,以有效改善小三通目前所面臨的種種問題,加速兩岸互動與發展。 本條例有關擴大三通方面,修正文指出,台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構,非經陸委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台灣地區公務人員或各級民意代表機關亦同,這兩項規定將給予地方政府和大陸地方政府談判的機會,未來金門或連江縣政府可以在授權下與對岸進行各種談判,各類民間團體也可以與對岸民間團體簽署非公權力與政治議題的協議,所謂授權,乃陸委會允許下進行。儘管現在有關小三通兩岸對話,也是要陸委會點頭,不過有了法源之後,我們對中央的期望更高。 兩岸實施小三通已經兩年多,其間中央和地方政府以及民間各種行業,投入不少心力,也有一些效果,特別是在兩岸客運方面,現在已經開闢固定航班,台商和設籍金馬的民眾進出大陸很方便,不過也僅僅如此而已,其他方面卻沒有多大進展,引起地方民意強烈的反彈,甚至有人倡議走向中央抗議的衝動,因為中央集權,地方政府無能為力,錯過許多機會,令人十分遺憾。 小三通的本意,就是設計在地方對地方的領域上,而地方的事務,中央瞭解不多,於是,中央政策與地方需求落差很大,特別是高層意識型態強烈,雙方各有堅持,導致地方事務性工作礙手礙腳,互動腳步緩慢,甚至毫無進展。我們還是一句老話,中央必須充分授權地方,小三通才有前途,否則有名無實,中央為加速外島經濟發展而實施小三通的美意也大打折扣,為此,我們期待陸委會瞭解小三通實際問題,經由三通條例的修正,給予金馬地方政府更多的實權,俾在兩岸事務性談判中,發揮應有的功能。 再者,在通過的三通條款中還規定,「中華民國船舶、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經主管機關許可,得航行至大陸地區,這項條文是在為兩岸航運舖路,從小三通角度來看,金門、馬祖和大陸地區,未來可以開闢空中航線,這是地區所爭取的,尤其是北竿機場,現在經營十分困難,影響所及,當地經濟欲振乏力,這座機場如果能夠開闢到大陸的航線,不但是北竿的利多,地方整體經濟也受益。航空器如果用在大三通,金馬的小三通功能為之減輕,地方就要好好思考了。 立法院修法,是經過朝野雙方長期協商而來,必然對國家經濟發展和人民權益有利,而三通條款的擴大,對小三通具有正面的意義,我們樂見這項修法,更希望中央陸委會知道民意動向,未來在小三通方面,充分授權地方。
兩岸條例修正,有利小三通推動
- 200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