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發自東引報導,當地一棟圖書館,原為縣政府財產,十多年前借給東指部使用,且有借據,軍方竟然自己建卡,視為己有,產權問題為之發生,未來可能要訴諸法律來解決,類似這種情況也存在於其他單位,相關單位應勇於面對。整體而言,這是戰地政務所留下的問題。那是環境和體制的因素,我們無力阻止。但是,現在可以透過各種途徑力求解決,重要的是,公務財產不論屬誰,政府相關部門都有保護的責任。 戰地政務期間,軍政一元領導,許多財產也不分家,特別是運用基層建設經費興建的房屋,儘管錢是由地方政府支付,卻是國軍官兵施工,當建築物完成之後,應由那個單位管理和使用,聽任長官一句話,如果撥給軍方又不歸還地方,產權就很複雜了,東引圖書館便是實例,軍方或許認為是他們興建的,何況已經使用多年,所以把財產建卡,而且在陸總部甚至國防部有賬,未來處理十分棘手,此事考驗政府智慧與決心,好在軍方和政府都屬於公務部門,今後經由協調達成共識,不傷彼此感情,是最好的結局。 八十一年實施地方自治時,為了處理地方和軍方有關財產方面的問題,雙方曾經投入很多心力,大致的做法是,不論產權屬於誰的,以現況來決定,亦即這個建築物如果是軍方在使用,其產權即使是地方政府的,就要立即撥用,辦理財產轉移,同樣的,軍方財產為地方所用,也不能吝嗇,像是現在的連江縣立醫院,原本是軍醫院,地方自治後便歸地方政府所有,這個處理方式,對於軍民友誼維繫和政務正常運作,均有正面的意義,至於在當時沒有併案處理的產權,必然有其因素,現在面對這個問題,固然比較難辦,可是不能再拖下去,愈早處理愈簡單。 再者,地方自治以來,政府投入幾百億經費,從事各種公共建設,這些建設的用地,政府已經辦理價購,當屬政府的財產,可是有些單位沒有立即辦理所有權登記,錯過第一時間,民眾「先下手為強」,結果土地產權發生糾紛,這種過失很嚴重,政府有可能損失財產,還會造成政府與民間的對立,社會為此付出重大的成本。 政府財產來自全民,當為全民所有,不論是國有、省有、縣有或本單位的財產,一旦交由機關學校或事業單位管理,也就賦予這個機構責任。連江縣政府最近以來對於財產十分重視,已經責成各單位自動調查,建立電腦資料賬卡,政府並且派員指導,往後將實施檢查,這個制度一旦建立,政府所有財產得到保管,是一大進步和突破。但是,在建立制度過程時,主管單位必須嚴格要求,像是東引圖書館這種問題,如果能夠利用這次建卡的機會,把產權問題解決,可以避免後遺症,也為地方爭得財產。 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財產也要依法處理,東引圖書館只是個案,希望以此凸顯財產管理問題,共同來面對、來解決。
各單位都有保護財產的責任
- 200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