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縣市政府為了培育運動員,均設獎勵辦法,但是獎金各有不同,地區則是最低的,例如今年參加全國運動會的地區選手林曉鴻,勇奪角力競賽第二名,獎金只有七萬元,如果他在金門,則可得到十五萬元,相差一倍多。一個地方體育發展,需要各方面條件,但是,獎勵是最重要的一環,它不僅能夠鼓舞士氣,而且可以激起鄉親參與意願。因此,政府致力全民體育並培育優秀運動員,應該修正獎勵辦法,把獎金提高,使更多學子加入運動行列,為個人、為家鄉、為國家爭取最高的榮譽。 我們或許不能過於強調「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因為運動員有其嵩高理想,然而,重獎具有實質的意義和功能,特別對當事人和家庭的鼓勵。今天有很多鄉親忽略體育,也不太希望子女朝運動方面發展,原因不外乎現實環境和未來發展,正因為如此,我們更要以非常的手段,促使運動風氣提升。一旦運動員在體壇上有所表現,社會地位提高,甚至於名利雙收時,自然會引起社會的讚譽和認同。這股無形的動力,不但激勵了運動員,也為地方體育掀起風潮,而在運動發展過程中,獎勵是不可或缺的。 我們不諱言,地區運動風氣極待推動,這種現象和體育設施、學校教育與社會風氣有關。在設施方面,我們認為,體育設施和運動水準是成正比的,現今運動設施普遍缺乏,尤其是離島嚴重不足,有限的設施,使一些有志於運動的鄉親,沒有伸展體能的機會;相對的,齊全設施則可以激勵大眾學習興趣,進而蔚為風氣。其次是學校教育,儘管政府強調五育並進,然而,智育依然是學校的重點課程。我們知道學校是培育運動員的搖籃,影響十分深遠,失去或缺乏這個教育管道,許多運動人才便會被埋沒。再者是社會風氣,鄉親長久以來對於「學問」及「官員」的迷思,助長了學校智育發展,卻也降低其他四育的品質,這對五育並進教育政策是一大傷害,這種教育方向顯然有待檢討。 用心看體壇,過去由於地區體育水準平平,因此有關選手的鼓勵措施,也沒有得到社會應有的期待和重視,鄉親甚至不知道政府有獎勵辦法。現在出現國手,而且在全國運動會中得到亞軍,不但為地方體壇寫下紀錄,也使獎金問題浮上檯面。體育界人士認為,在全國各縣市全運會獎勵制度中,馬祖「寒酸」的獎金,對地區辛苦訓練的運動選手相當不公平。其實,獎勵辦法隨時可以修正,過去的條文是否適當,政府自有考量,不過,我們以為,獎金是一種鼓勵、榮譽和肯定,特別是對社會的影響和運動風氣的提升,早期的法令,沒有再討論的必要,未來的做法,才具有影響力。 發展體育和培養運動選手,需要各方面資源,地區在相關資源上,顯然不足,今後有待努力和充實的地方很多,不妨先從增加優秀選手獎金做起。
培育運動員,獎金不可少
- 200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