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莒光鄉公所和車船管理處任意砍伐樹木,連江縣政府依法開出罰單,分別處以一萬元和三千元罰金,這項做法具有兩種意義,其一,政府展現公權力;其二,生態環境不容破壞。一個法治社會,人民必須接受法律的規範,政府既然已經公布禁止砍伐樹木、花卉辦法,軍民應該遵守,這是身處法治社會應有的態度,不能有例外。因此,我們對於政府處理方式,表示支持,也希望持之以恆,以維護法律尊嚴,建立鄉親正確的法治觀念。 一棵樹木就如同一個生命,經過長期的呵護和灌溉才能生長。像是東莒大埔聚落中那棵烏(木臼)樹,陪伴鄉親走過數十年歲月,烏(木臼)樹葉隨著季節變化,在灰色的閩東建築群中,顯現不同的風姿與色彩,幾乎可以成為當地的地標。如此重要又珍貴的樹林,在面對公共工程時,依然無法逃過被砍伐的命運,建設與環保孰輕孰重?諷刺的是,一個注重文化遺產的聚落,卻容不下一棵具有歷史價值的樹木,令人十分遺憾。 在我們這個地球上出現許許多多生物,其價值或許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森林沒有任何人質疑,因為它百益而無害。今天由於人類的貪婪和建設的需要,導致生態的破壞,森林首當其衝。為此國內外有不少環保組織,正在全力保護森林,他們基於一份執著,長期為捍衛生態環境而努力,效果雖然有限,其精神與作為,卻得到人類高度的肯定和讚譽。 馬祖各個島嶼原本是一片荒蕪,經過軍民數十年的努力和植樹,才有今天的造林成果,而茂密的森林,塑造良好的環境,成為地區最大的資產。今天我們推動觀光業,重在自然景觀的呈現,樹木功不可沒。樹木既然是從無到有,又是地方重要資產,我們保護唯恐不及,豈可任意破壞和砍伐?特別是生長在社區和村落的樹木,於種植時即賦予特殊「使命」,數量少之又少,而且已經成為好鄰居,和當地鄉親建立濃濃情感,更有保存的必要。 這次砍樹事件之所以特別受到重視,一方面是當地鄉親的情懷和保育人士的用心,他們因為愛樹而護樹,最後雖然功敗垂成,但是已經盡力。另一方面是政府施展公權力,鄉親印象特別深刻。我們知道,政府對於森林保護一向重視,在此之前已經頒布多項禁令,也有罰則,但是受限於現實社會環境,一直沒有落實,形成具文。不論軍方或民間,可以任意開挖林木,興建部隊營區,開闢墓園以及堆積建材等等,無視於法令存在,久而久之,大家也習以為常。這次政府再頒禁止砍伐林木和花卉條例,可貴的是嚴格執行,不但政府公權力得以維護,而且對於生態保育,也有立竿見影的效果。 樹木已經被砍,再也無法挽回,「亡羊補牢」我們希望兩則罰款事件,能夠激起軍民對生態環境的重視,大家一起來愛護森林。
林木珍貴,地方資產,軍民愛護-砍樹者遭到罰款的啟示
- 200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