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國防部決定將國軍部隊已無運用計畫的國有、公有地營區,於六月底前完成發還作業。同時,除了金門、馬祖外島因實施地籍重測之外,各地區營產管理處,也將於三月底前做好土地登錄及撥用工作。軍方這項作為,不但能夠「物歸原主」,而且促使土地發揮經濟效益,當為國人所樂見,而在金馬外島,由於時空環境因素,軍事佔用民地的情況十分普遍,軍方應以最大的誠意,早日處理解決土地歸屬問題。
台灣各縣市不乏國軍營地,這些土地不論屬於國有、公有或軍有,都和政府有關,爭議不大,但是國防部能夠處理或公開標售,不但有利官兵福利,同時對於土地的有效使用和國家經濟發展,更有重大的影響,軍方這項善意,我們給予支持和肯定。事實上,在國家整體經濟發展中,需要各行各業的力量和資源,國軍任務特殊而艱巨,三軍部隊是國家安全的屏障,有了安定的社會,才有經濟的繁榮,現在軍方因為「精進案」兵力精簡,在「小營區歸併大營區」的原則下,將空置的營區,或發還或標售,凸顯其積極作為和貢獻。而在金門和馬祖,近年來軍方佔用民地情況,雖然已經改善,但是仍有部分有待解決,值得重視。
早年軍管時代,鄉親以失去自由甚至捐軀性命,換取國家的安全,而且在軍事為重的前提下,許多鄉親的土地被國軍佔用。地方自治後,政府不但積極於地籍資料的建立,而且訂定條例,對於機關和軍方過去佔用的民地歸還或租借,有了法的依據。實施以來,民眾不少土地失而復得,但是仍有一些土地沒有解決,大致有兩種原因,其一缺乏地籍資料,其二軍方和機關尚在使用。前者,我們期待地政作業早日完成,後者就比較棘手了。
我們以為,政府既然已經訂定條例,不論是地主或土地使用者,只要依照規定處理,雙方應該坦然接受,地主質疑的是,一些軍方停用的營區,既然無人駐守,這些營區的土地,是否應該歸還?是問題的癥結所在。其實,地方鄉親長期和國軍相處,也很瞭解軍方戰備的需要,對於具有戰略用途和官兵生活及訓練需要的陣地和營區,他們也能支持,但是,如果已經撤走兵力,但卻依然佔有土地,顯然就值得商討。
國防部這次釋出善意,將已無運用計畫的國有、公有營區,訂於六月底前完成發還作業,這是非常務實的做法,我們更關注的是地區民間土地的歸還,這是鄉親應有的權益。為此,我們期望地政單位快馬加鞭,積極於地籍資料的處理和土地所有權狀的發放,以釐清土地歸屬,更期待軍方以誠意面對土地問題,特別是對於已經沒有軍事價值和用途的營區和陣地,及早將土地發還民眾,這不僅是一種善意的表現,也能促使軍民友誼,更因為土地的有效使用而加速成就地方建設。
樂見國軍發還公有地
- 2004-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