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隊員一再遭大陸漁民挾持之省思

  • 2004-05-01
 海巡隊員遭大陸漁民挾持案一再重演,暴露了漁事糾紛的難分難解,兩岸司法殊途分歧,以及執勤人身安全的警訊,亟待雙邊建構規範、執行機制,以免造成傷亡衝突,為兩岸關係種下變數。
 兩岸海上挾持、喋血事件層出不窮,在台灣近七年來已發生近二十起雇用大陸漁工挾持、劫殺台灣漁船民事件,有的遇害者至今仍音訊全無,死未見屍。從保警至海巡成立,十一年前就有喧騰一時保七總隊平陽號警艇三保警被劫案;而馬祖自民國八十六年十月間保七警員莊鎮躍被挾持案;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四日海巡隊員江少南挾持案如出一轍;前天海巡兩名隊員廖慶麟、陳厚昌再遭挾持,這樣情節一再重演,執勤海巡的弟兄人身安全面臨嚴重風險。
 這次情節變本加厲的是人員遭挾持,並強行劫走我漁船,大陸漁民目無法紀,強橫無忌行徑,埋下了漁事糾紛的重重危機,我們不得不加以思考對策,以及建立執勤安全防護,否則永無寧日。
 地方自保警至海巡進駐之後,海域雖仍見大陸漁船民越區捕魚、竊奪等事件頻傳,但海上秩序有明顯改善,海洋復育也有起色,因此,海巡進駐有其必要性及功能性;只是令人憂心的是執勤遭挾持案一再上演,輕者人員平安回歸,重者,一個處理不當就會丟掉性命,不可不慎。
 兩岸關係陷入僵局以來,大陸海協與我海基會協商大門關起,協調窗口反而開給民間組織及人士;所幸,此間與福建方面建立良性互動及信任基礎,遭挾持的海巡弟兄次日即予護送返回,平息了糾紛,也澆熄了衝突。
 海上變數多,連繫又不便,一旦事件發生,不是「照表操課」可以處理;況且大陸漁民罔顧法紀,致使事件演變無法操控;因為太柔,大陸漁民根本不予畏懼;太硬,又恐破壞兩岸和諧,的確海巡執勤困難度高,變數又大。
 海巡進行巡護、查緝,遵照「海域執法手冊」做規範,先以聲光訊號警告,不從再要求停船登檢,但浪潮顛簸過程中難免疏於防備,才讓對方有機可趁,加上對方人一多,以刀械威脅要求就範,為免於引發更多糾紛,才不以槍砲解決爭端。前天連船劫走,在在顯露大陸漁民強悍蠻橫及有恃無恐。
 他們一再重演挾持而不足為懼,與大陸司法及執法部門處理態度有其關聯。以三次挾持事件,中共官方口徑一致指責海巡隊員開槍,大陸漁民基於自衛還擊;一方面又強調不願見於兩岸海上糾紛;同時指出大陸方面對台灣漁船民接待設施,為台灣漁民提供避風、補給、供水、搶險救助等,台灣有關方面應尊重這個現實,海域是閩台漁民共同作業的場域,為閩台漁業正常作業提供保障。換句話說,一面放人,一面又搞統戰,卻不聽聞對挾持的大陸漁民嚴懲,不殺雞如何儆猴,等於放縱不法份子一再重演挾持。
 為今之計,我們要先自保,除加強在職訓練,以更有效方式,建立執法權威,海巡最高部門加派馬祖艦艇、人力、裝備,不然海上糾紛事件,不但是海巡弟兄心中的陰影,也是主管心中永遠的大石。因為一旦衝突擴大,兩岸緊張擴散,不是一通電話可以擺平,而是下台連懲處都無法彌補,在此提醒海巡最高首長要睡得安穩,譴責對岸無用,而是先做好自我防護、執勤能力才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