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淡化、海上交通船等設施,在政府無法推動的情況下,能否獎勵民間投資?這個話題成為縣議會縣政總質詢的焦點。縣長陳雪生認為可以研究,但是沒有給予正面的回應,畢竟它所涉及範圍很廣,例如相關法令的制訂,政府應該釋放那些條件等。然而,現今政府資源有限,運用民間智慧與力量,不但可以振興經濟,加速地方發展,而且增加就業機會,況且這項政策在國內行之有年,效果很不錯,地方政府不妨參考。地方建設和經濟發展,需要政府和民間同心協力,而獎勵投資就是雙方合作的具體表現。
中央政府基於國家整體發展,近年來不斷推出獎勵民間投資政策,其中以產業最為熱門,這些政策多已經發揮實際效益,帶動國家經濟成長和升級,至於政府如何獎勵民間,則以產業性質而不同,像是,為了提升科技水準,便把目標指向精密產業,以減稅等方式,引起業者興趣和參與。現今台灣高科技產品,在國際市場已經建立品牌,產值遠遠超過傳統產業,這些接受政府獎勵的企業,固然得到減稅的優待,但是因為出口量多,金額十分龐大,動輒以百億元計,所以政府實際的稅收也大幅增加。
馬祖長久以來在軍管體制之下,經濟蕭條,當然也沒有政府獎勵民間投資政策,然而,現在不一樣了,地方自治後,不但政府積極於公共建設,民間也充滿活力,經濟指標已有提升的趨勢。不過,在發展過程中,有些設施必須政府推動,如果政府因為資源不足而無法兼顧,就得考慮獎勵民間投資。例如,地區每年都有缺水的疑慮,海水淡化廠是可靠的供水來源,然而海水淡化廠需要龐大的興建和管理費用,如果得不到中央的支持,地方政府則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澎湖也曾面臨這種問題,後來由民間投資完成建廠,不但能夠如期供水,政府可以減輕負擔,且增加就業機會。再者,四面環海的馬祖,海上交通不可少,最近幾年,政府和民間分別投資交通船建造,促使海上客運暢行無阻,然而,船隻有其使用年限,必須繼續投入心力,未來造船,該由政府還是民間?不能再拖了,如果政府財政困難,當然得由民間投資,這就需要獎勵措施。
政府獎勵民間投資,由於在地區是全新的經驗,因此,政府不敢冒然行使,縣長陳雪生於答詢時,也只是「點到為止」,可以考慮但沒有承諾。事實上,我們從國內許多獎勵民間投資個案中,固然有成功卻也不乏失敗的例子,因此,主政者的謹慎是必要的,我們以為這些成功和失敗的案例,可以作為地區未來推動獎勵民間投資的參考,政府的態度是關鍵所在。
總之,在地區致力經濟發展中,某些產業需要政府輔導,某些設施則必須以獎勵作為誘因,引起民間業者的重視,進而為地方產業奉獻力量。由此,我們希望政府部門參考國內產業政策,認真考慮獎勵民間投資是可行性。
獎勵民間投資,政府可以考慮
- 2004-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