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在地區宣導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財產申報事宜,經由專業人員的講解,讓單位主管知道兩項法規的精神所在,以期身體力行,達到端正政治風氣目的。其實,今天我們處在法治社會,公務員依法行政,必須強化本職學能,對於各種法令的內涵能夠充分掌握,在消極上可以防止違法事件以自保,積極上則是服務鄉親,增進人民福祉,加速地方發展。
長久以來,地區社會風氣一直保持平和的境界,絕大多數公職人員也是守法的,因此歷年來地區鮮有貪瀆事件發生,政府也有不錯的形象,然而大環境在改變,社會型態也在調整,這對公務員推動施政工作,無形中造成壓力,我們既然無力改變現實環境,只有設法適應,而強化本職學能則是抗壓最佳途徑,尤其是與政府有關的各項法令規章,像是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如果不夠深入,可能會在不知不覺中違法,遭到重罰的命運,由此更凸顯公職人員專業素養和學識的重要。至於如何增進公務員學能,我們以為應該從政府和個人雙管齊下。
在政府方面,不斷針對特定事務,進行專業講習和宣導。儘管政府頒布的各項法令規章,已經分發相關單位,政府也設有網站提供閱讀或下載,可是有多少人真正觸及或詳閱?如果政府舉辦講習、宣導,參與者便能親身體會,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而言,政府早在八十九年就頒布實施,許多公務員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這是處理事務的危險因子,違法機率相對提高,經過昨天的宣導會之後,至少單位主管有所警惕,未來在處理類似公務上,將會趨於謹慎,自然收到上行下效的效果。
在個人方面,注意相關法令,不斷吸取新知,以增進本職學能。現今社會多變,政府針對社會變遷需要,經常制定或修正法令規章,單單是採購法就多如牛毛,即使承辦人有再多的無奈,也不能置之不理。我們發現一些公務員觸犯法律,其中有私利引誘者,也有不明法律者,前者罪有應得,後者豈不冤枉?今天許多公務員感嘆公職難為,卻有更多的人民希望進入公家機關任事,以得到安定的生活,彼此看法不一,關鍵即在個人認知和作為,像是法令規章,有些人認為很簡單,卻有人十分煩惱,反應出人性的優越和缺點。
政府注重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而且把學習課程時間列入記錄,為此,政府辦理講習或宣導法令,等於在為公務員累積能量,而公務員勤於參加學習或各種訓練,除了充實學能,對於未來公職生涯走向,也有正面的意義,更重要的是,可以提升服務品質,得到人民的認同,建立政府良好形象。
這次由監察院舉辦,縣府政風室推動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和財產申報事宜宣導,對公職人員十分有利,政府推動終身學習,公僕用心學習,相輔相成,是強化公務員學能最佳方式。
公務員應強化本職學能
- 200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