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消費者發現,地區商家販賣過期食品,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關大眾健康,這個問題不能忽視。由於政府尚未建立完整的食品檢查機制,一般消費者也很少注意,因而,市場存在的過期食品可能不在少數,令人憂心。現今凡是合法廠商的食品,都註明出產和保存期限,店家自然清楚,如果將已過期的食品拿出來販賣,顯然與法不合,不僅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危害,自己也要受到法律制裁,豈不害人也害己。
在社會開放下,地區食品來源趨於複雜,大陸、台灣甚至國外產品充斥市場,五花八門目不暇給,然而,整體而言,台灣食品多數註明出產和保存期限,即使是生鮮冷凍食品也不例外。大陸進口的物品,隨著兩岸小三通互動而增加,品質很有問題,所以被衛生單位盯上,不時予以檢驗並公布周知。大陸與台灣產品,由於在品質和衛生方面差別很大,因此,軍民多把注意力放在大陸貨物,反而忽略了台灣產品,而疏忽的結果,才會出現盲目採購現象,一旦出問題,把健康給陪上,很划不來。
食品種類涵蓋範圍很廣,通常罐頭類保存時間比較久,問題也比較少,生鮮食品就要注意了,期限往往只有數日,尤其是台馬之間運輸費時,又不能退貨,部分店家可能基於成本考量,進而「冒險」出售過期貨品,消費者稍加疏忽,便會吃虧上當,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有責任主動瞭解,消費者更要適時舉發。
在政府方面,目前對於食品衛生檢驗,已有專責單位,檢驗目標多數放在大陸貨品,生鮮肉類和農產品是重點,地區出產的蔬菜也在範圍之內,至於台灣進口的冷凍食品,似乎很少觸及,如果沒有接到檢舉,大概也就省事了。至於食品保存期限是否過期,政府應該也有責任把關,如果能夠偶爾進行檢查,像是檢查菸酒方式,對於商人必然產生嚇阻效果,也許就可以減少或杜絕過期食品上架了。商譽是商人的生命,馬祖很小,某家店舖出現商品問題,很快就會傳遍鄉里,對其聲譽和生意有所影響,因此,政府的查緝動作,對地區商業秩序之建立,將有很好的效果。
在消費者方面,今天是一個消費者權益抬頭的年代,顧客的權益一旦受到侵害,可以循著各種管道申訴,甚至能夠經由媒體功能向大眾說明,媒體的殺傷力太大,廠商不能不處理,受害者得到應有的補償。馬祖社會單純,鄉親大概不會那麼絕情,但是也不能姑息不法商人,適時舉發問題食品,不僅讓店家有所警惕,同時避免再有人吃虧上當,也是一種奉獻。
販賣不良或過期食品,對消費者權益造成損害,尤其是地區已經是觀光區,觀光客在地區消費且出問題,馬祖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形象,受到重大打擊。因此,我們希望政府相關部門注重市場運作情況,消費者也要勇於檢舉,使不法商人得到應有的處分,維持市場秩序。
店家販賣過期食品,害人也害己
- 2004-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