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開設賭場,解嚴之後一直爭論不休,因茲事體大,中央仍持保留態度,金、馬、澎各界反應也不一,只有留待時間變換、環境變遷以及人心變幻,而現今似乎還不成熟摘取。
在國軍兵力裁減,旅遊大餅搶食的處境下,離島生計等待尋找出口,開設賭場的呼聲再度響起,一則引進商機,二來增加收入。但因爭議性大,並恐衍生負面減分,針對離島民意要求開放賭場,中央行政部門還是持審慎評估、研議立場。
離島這十年來,有民意訴求開放賭場,不外乎民間商機沉寂,尤以外島金馬隨國軍廣大而固定消費族群流失,市場一片蕭條,觀光事業雖有起色,但仍侷限旅遊周邊服務行業活絡,無法普及一般商家,致使這種催促聲音沒有中斷。
在國民黨主政時期,立院部份立委推動增列博奕條款,開放金、馬、澎設立賭場,以活絡離島商機,以當時政治、社會環境,機會不大;在政黨輪替之後,仍有立委持續推動在「離島建設條例中」增列博奕條款,民進黨執政的行政部門仍持保留態度。
自遷台以來,特許博奕之案無法上路,國情不同之外,社會環境、人心思維等也有關連,政府考量開放賭博專門事業,將帶給國內巨大衝擊,所以,一直只在檯面上討論,在金、馬、澎解嚴之後,邊陲離島成為開設賭場的思考地點,加上離島住民發聲,島內推波助瀾,再度引發討論的焦點。
五月十八日立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審查「離島建設條例」部份條文修正草案時,無黨籍團結聯盟的立委提出,在草案增列博奕條款,只要民調結果,離島當地多數公民同意,中央主管機關得特許屬於重大建設投資的國際觀光旅館在指定場所經營博奕業務。同時,提案在指定場所中經營博奕業務及入內從事博奕行為,都排除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至第二百六十八條以及其他法律或自治條例有關賭博的處罰規定。
這個提案的訴求重點在於民意調查,只要當地多數公民同意,中央不必干涉或作過多考量。另外,賭場設在特許的國際觀光旅館內指定場地設置賭場經營,以便管理。
上述條文遭保留,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認為,離島得特許經營博奕業務,爭議性大,是否開放,應待社會各界充分討論再做決定,行政部門持審慎評估、研議的立場;將待社會討論趨於成熟後,再準備開放離島博奕事業相關配套措施。
在立院無盟提案之後,行政院長謝長廷金門之行,對這項議題,他說中央不阻擋,但又認為外島發展應先解決定位問題,對外島駐軍裁撤,商機萎縮,小三通中轉、產品加工放寬,也有所瞭解並評估放寬陸資、小三通加工中轉。
的確也是如此,離島發展應先解決定位問題,因島嶼特性、背景、條件、環境不同,開設賭場利弊必須審慎評估,而開設賭場主要是往返人潮增多,帶來商機利益是必然的,但負面衝擊不得不作思考,所以,在加分、減分之間,要做審慎評分。
以通過博奕條款的難度,除了中央與民代、地方與民意拔河之外,時間、環境演化也是關鍵,在坐觀之同時,最重要的是現階段地方走向、發展願景的定調,是否協律韻和,若各吹各的調,各拉各的號,徒增社會成本付出,地方潛力耗損。
金馬過去因時代背景,輸在起跑點上,中央在思考是否開放賭場之同時,不妨先思考開放小三通範圍幅度、釋放閒置軍事設施,擴大為外島民生找個大出口。
離島開設賭場需審慎評估
- 200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