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致潔報導】為讓孕婦在孕期更順利、安心,南竿鄉公所宣布,自明(115)年1月1日起正式啟動「孕婦赴台產檢交通補助」,凡符合資格的鄉民均可向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盼透過交通費補助減輕家庭在孕期的經濟負擔,以更貼近需求的方式,支持在地家庭、提升南竿鄉人口出生率。
南竿鄉公所指出,本補助方案以孕婦為核心對象,只要孕婦本人或配偶之一方自申請日向前推算設籍南竿鄉滿1年以上,且累計設籍滿5年,即可申請。申請人應於確定懷孕並取得孕婦健康手冊(媽媽手冊)後,依《連江縣南竿鄉孕婦赴台產檢交通補助要點》申請補助。
此項補助的交通費範圍,包括孕婦與配偶往返台灣產檢所使用之國內公、民營海、空交通工具自付費用。依補助要點,孕婦往返每趟可全額申請票價補助,陪同往返的配偶者則補助票價的二分之一;自確定懷孕至生產日止,最高補助4次來回交通費(限機票或船票)。
申請時需檢附申請表、印(寫)有申請人姓名之孕婦健康手冊(媽媽手冊)封面影本及產檢紀錄表影本各1份、機票或船票正本、臺銀或郵局存摺影本、夫妻戶籍謄本(應記載詳細記事)或居留證影本等資料,以利審核。若有以不實資料申請、隱匿資訊或不符資格而領取補助之情事,將視情節撤銷並追回已撥付金額。
受理申請補助期限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前截止,可一次檢具4趟來回機、船票證明文件辦理核結,逾期則不予受理。
南竿鄉公所表示,希望透過補助為孕婦更溫暖、實質的支持,減輕就醫負擔,讓家庭能在更友善、更安心的環境中迎接新生命到來。
南竿鄉「孕婦赴台產檢交通補助」明年啟動
- 2025-12-26
南竿鄉公所自115年起啟動「孕婦赴台產檢交通補助」;圖為縣立醫院舉辦「準媽咪的生產計畫及哺乳準備」課程活動。(圖:本報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