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建設基金政策「轉彎」 是轉機也是挑戰

  • 2005-10-13
 中央離島建設基金改變支應方式已通過,改由離島政府及民間投、融資計畫開發,對地方政府而言,是一項衝擊也是挑戰,對業者來說,是一項考驗也是契機。我們這個「轉彎」能轉得好,為馬祖競爭力加分,也為民間產業注入活元素。
 這個政策轉彎的緣由是在今年三月間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通過針對基金運用改進,建議應加強規劃投、融資等收益性運用,使基金能循環運用。它的改變,把過去慣例直接補助金門、馬祖地方政府的建設發展經費模式幾乎解構,除匡列部份作為補助金、馬、澎等離島建設工程及各鄉小型民生基層建設之用外,並加倍經費則作為開放離島政府及民間投、融資計畫運用。換句話說,基金可孳息循環運用,政府也好,民間也好,可以向基金會提出。
 打破舊有窠臼,改採多元運用取向,等於中央開放鼓勵地方政府、民間企業或個人,針對離島特有人文自然景觀資源,或特殊地方產業及觀光休閒旅遊等事業,進行投資開發,期以振興區域產業,增加當地就業機會及改善居民生活。
 為推動離島開發建設,政府在民國八十九年起實施「離島建設條例」,自九十年至九十四年度止,已編列新台幣146.03億,每年補助離島地區建設約三十億元,從事基礎建設、產業建設、教育建設、文化建設、交通建設、醫療建設、觀光建設、警政建設、社會福利建設、天然災害防制及濫葬、濫建改善。
 這五年,地方建設經費大宗來自這項基金,馬祖一年最高十億,最少五億的補助,對地方建設是最大挹注。明年在改變之後,匡列不到十億再由離島縣市統籌分配,平均比例則大幅縮水,當對地方建設推動產生衝擊。
 基金支配運用改變,中央說法是經檢討發現,部分縣市大多偏重硬體工程,針對港灣建設海岸或道路已有過度建設疑慮。這項檢討,以馬祖而言,並不公平,過去軍管時期,民生公共建設缺乏,在自治之後,當以基礎建設為主,同時,馬祖資源發展有限,不作補助勢必難以升火炊飯;若改由中央部會公務預算補助,因中央財政吃緊,預算排擠,苦的是地方政府。
 新的方式,新的方向,對地方政府是不小衝擊,不過,在今年三月,呼吸有改變的動作,地方政府已作因應,並促請中央延續已執行的道路、港埠等重大建設計畫,把變動降至最低。而未來的投、融資計畫、小額補助擴大至部會預算爭取,的確也是挑戰。
 至於,民間業者投、融資,從明年起運用規劃經費有二十點五億元,對金馬產業開發,是一項考驗,如何藉由這項優惠投資計畫惠及金馬,進而活絡、帶動外島經濟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