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開設賭場的議題,從立院提出增列博奕條款以來,中央持保留態度,金馬澎看法也不一;縱然離島開放設置賭場,有所得也必有所失,同時,金馬澎區位不同、條件也有差異,現階段無法與澳門相提並論,因此,需要審慎思考、評估,不然淨土失去,缺口永遠補不回來。
立院最近一次臨時會,博奕條款還是沒有通過,中央認為特許經營博奕業務,爭議性大,是否開放,應待社會各界充分討論再做決定,行政部門持審慎評估、研議的立場;將待社會討論趨於成熟後,再準備開放離島博奕事業相關配套措施。
博奕條款增列提案的再起,主要是國內經濟不景氣,尤以離島的資源發展受限,希望以賭場帶動人氣,活絡當地商機。
自政府播遷台灣以來,博奕之案無法解除,也是國情不同之外,社會環境、人心思維等也有關連;政府認為開放賭博專門事業,將帶給國內巨大衝擊,所以一直只在檯面上討論。在金、馬、澎解嚴之後,離島成為開設賭場的思考地點,加上離島住民發聲,再度引發討論的焦點。
持贊同離島開設賭場人士認為,以BOT案讓國際集團和國內娛樂集團資金介入賭場開發案,才能一夕之間土地飆漲,各相關產業油然而生;同時兩岸遊客湧入,不但熱絡遊潮,也活絡商業發展。
持保留人士認為,各種相關產業的確帶動發展,但真正受惠的是財團及旅遊業。
以澳門為例,賭場是金雞母,面積不大,人口四十萬,每年經濟規模,可抵一個菲律賓。時代、背景不同,港、澳在代管期間,香港是金融中心,澳門政府不得不以賭博振興經濟,問題是葡萄牙政府心態不一樣,時間一到,歸還中國,非葡國永久土地。
在博奕條款尚未通過之前,我們要考量的是:
第一,馬祖交通等條件不如金、澎,開了賭場,也無法與金、澎競爭,所以,我們首要之務在於交通先解決,才是馬祖長久之計。
第二,要多數公意取決之,既使博奕條款通過,也要經過公投同意,大家認為可做,成敗共同分擔。
第三,賭場設在特許的國際觀光旅館內指定場地,或是設定一個島嶼如大坵,以便集中管理,在一個區塊內,衍生問題會比較少。
問題可以思考,議題可以討論,但在過程中需要多方考量,不能貿然行之,尤以賭場之開放,茲事體大,評估還要再評估。
離島開設國際五星級賭場議題討論
- 200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