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消費者向縣府消保官提出申訴,指出立榮航空片面通知取消六月廿一日中午往返北竿及松山間之固定航班,影響已訂位之消費者權益;這類事件在北竿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過去大多數旅客選擇沉默以對,這一次改變作法希望透過法律的途徑找回公道。北竿航線自從減為每日三班之後,對地區的交通便利性產生很大影響,航空公司視北竿為「多餘」的負擔,技巧性的減併班時有所聞。在商言商,航空公司以營利為最終目的的想法是可以理解,因此要想維持北竿航線應有的運能及基本的便利性,爭取恢復過去的補貼航線或許是一條可行之路。
在南竿機場啟用以前,北竿機場是馬祖唯一的機場,同時列於民航局所謂離島補貼航線之一,和國內綠島、七美、望安等航線相同,這個補貼指的不是居民票價上的補貼,而是交通部為維持離島空中交通正常直接對航空公司的補貼。九十二年南竿機場要開航,立榮在航權評選時,為了取得獨家經營權,願意放棄外島航線補貼的優惠條件(當時航空公司每年大概可以得到約二千萬元的額外補貼),以北竿每日至少飛航三班來換取南竿獨家經營的權利,北竿也從此由補貼航線除名,對民航局而言是省下一筆錢,但對馬祖交通而言,經過這兩年的市場變化後發現不見得有利。
相對於國內其它航線,立榮在馬祖所應肩負的社會責任要更大才是,不管是什麼因素造成,至少現在一家經營是事實,企業形象無價,無故的減併班使旅客應有的權益受損之餘,航空公司也在形象上受損,更何況立榮公司今年才獲得國內民航最高榮譽金翔獎的肯定。
依現行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七條、第一百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五款都有明確規定違規事項之裁罰門檻。航空公司如逾越門檻,將依法予以裁罰。其實處罰只是治標之法,治本之道是要思考永續經營的方式。在馬祖機場尚未改善之前,至少大多數馬祖鄉親及民航局認為北竿航線繼續存在是必要的,又在立榮航空公司可能會因為無法因應虧損而無意願繼續經營北竿的前提下,重列補貼航線是一條可行之路,透過合理的補貼讓北竿維持應有的班次,對現階段的馬祖交通應有正面的幫助。以目前南竿機場起降條件不如北竿來看,碰到南關北開時,北竿因為無班機時刻排定,所以經常是錯過可飛時段,等一天僅有的三班表定時刻到了,天氣可能又起變化。而北竿規劃為補貼航線與南竿航線並無牴觸,航空公司在政府補貼的政策支持之下,可以維持生存,而地方所得到的是交通的運量與方便性提升。
目前國內的航空市場在可預見的未來,大多數鄉親希望兩家進駐的客觀條件已不存在,立榮雖然已於去年宣稱放棄獨家經營權,但實際能夠飛馬祖線的恐怕還是只有立榮一家;台灣高鐵開通之後國內航空公司在某方面已經採聯營方式了。其它航空公司目前對進駐馬祖是興趣缺缺,立榮若以營運困難為由,隨時可以停掉北竿航線,對北竿而言,可能是差別不大,但在現階段機場條件不佳的前提下,對馬祖整體空中交通而言,將是一種損失。
北竿恢復補貼航線之可行性
- 2007-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