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餛飩適度開放 說管理優於管控

  • 2007-11-06
 從餛飩攜台無法通關,到防檢局開放認定店家申請專屬標籤,還是不便民,但這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我們認為,防疫部門該做好管理,而不是管控。同時,小三通以來,中央駐馬聯檢部門,不免給民眾一種寧願錯殺一百,也不願錯放一個的不佳感受。
 今年夏天不少民眾提出反映,帶幾盒包好的餛飩到台灣給子女食用,出境時不准帶出;還有,有的澳口不准下去......,地方政府接獲民意聲音,即進行瞭解,並向相關部門強烈反映。農委會動植物防檢局長最近專程抵馬表明來意,並宣佈在地產的餛飩,可透過專屬的標籤來辨別,建議主管單位開放店家申請,並發放專屬標籤,以建立管控機制;地方政府也認為防檢局別把情形想得太嚴重,馬祖與大陸的農產品應該很好分辨,希望該局能多開便民之門。
 防檢局的現行規定,「自馬祖返台時,請勿攜帶不符規定之大陸動植物及其產品;另請注意馬祖當地生產的生豬肉、生羊肉、燕皮、生餛飩、生水餃、生鮮香腸與臘肉等僅供當地使用,不能運往台灣」。上述規定,生肉類、蔬果不能通關攜台,民眾不滿意,但也能接受;至於,生餛飩帶個幾盒給子女食用也不准,的確是不符合人性,也不通情理。由於子女在台,會想吃故鄉的點心、特產,這是人之常情,做父母帶幾盒餛飩被拒於門外,在心情上當然不好受。
 平情而論,在地民眾到台灣,不可能去帶整片豬肉;再說,台灣生肉細嫩也便宜,而會想帶鮮魚或醃漬魚干是有可能。我們希望的是,相關部門執行上要有彈性、通情、達理。
 還有,馬祖時令的蔬菜蘿蔔、大白菜自帶或郵寄一事,過去也一直是擾民糾紛事件,民眾覺得不便的是,第一,不論出關、郵寄都要產地證明,第二,去申請產地證明就已感到不便,第三,郵務、海關、防檢部門在做法上制式化。
 我們建議改變的做法是可將產地證明單放在機場、郵局現場,或發給各家戶,以解鄉親的不便;再者,最重要的是防疫、海關等單位可以判斷是否為在地自產。
 我們前述做好管理,除加強嚴禁對岸肉類輸進外,市場販售可做檢驗,若是不明生肉且有病菌,一經公布,不要說大家不敢吃,送上門來也不會要,所以,管理要比管控更有效率,贏得更多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