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是聯合國訂定的世界海洋日,其目的是提醒世人我們的海洋生態環境丕變,大海再也不是傳統上認知的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台灣與馬祖四面環海,如何善待我們的海洋讓資源生生不息,是這一代重要的歷史責任。現行的海洋與漁業政策以限漁、護漁為號召,但平心而論,要真正落實是「同志仍需努力」。
聯合國訂每年6月8日為世界海洋日,呼籲世人一同愛護海洋,關心海洋。漁政單位指出,目前我國的「海洋保護區」,主要是依據漁業法、國家公園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文化資產保存法及發展觀光條例等相關法律所劃設,針對不同海域特色,其限制強度不盡相同。第1類為「禁止進入或影響」:係指僅在科學研究、監測或復育之目的下,經主管機關許可,始得進入;或雖允許進入,惟禁止任何會影響或破壞該海域生態系、文化資產或自然景觀之行為,例如我國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之海域生態保護區等。第2類為「禁止採捕」:係指全面禁止對自然資源或文化資產之採捕(開發)利用行為,例如我國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之海域特別景觀區等。第3類為「分區多功能使用」:係指在永續利用前提下,限制某些採捕(開發)利用行為,惟仍容許某些程度的利用生態資源行為,例如我國各地漁具、漁法及特定漁業之禁漁區等。
馬祖四面環海,海洋生態與資源豐富多樣,目前海洋使用現況應朝第3類「分區多功能使用」目標;近年來隨著鮮魚與高經濟海產需求量日增,價格也跟著水漲船高,曾幾何時石狗公一斤百元,石斑魚一斤千元,黃魚一斤萬元,高價的誘惑,讓更多漁網具投入海中捕捉更少的魚。漁區劃分與越界的問題爭吵不休,馬祖的海域相對於台灣地區其實是管制更少,執法不夠落實的結果,是我們珍貴的海洋資源因為應付不了來自四面八方的強取豪奪,正一天一天的流失。
養殖漁業是世界各國認為可以取代資源枯竭再生的唯一途徑,政府也曾對養殖漁業有過願景,但主客觀因素讓我們不得不思考究竟我們適合那一種的養殖產業;養殖型態百百種,要從經濟面評估可行性,並以資源再生的理念推廣養殖漁業。海裡的魚越來越少是不爭的事實,如果人類再不懂得「節制」,改變傳統掠奪的錯誤觀念,資源枯竭的速度會加倍。一網打盡與網開一面之間的差別是很大的,物稀為貴讓魚價越來越高,這是一種令人擔憂的惡性循環,國人應深刻體認到只有關心海洋、愛護海洋,才能讓漁業資源永續利用,並持續享受海洋所帶來的恩澤。
世界海洋日的省思
- 201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