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起生活在這個島上,除軍民不分彼此外,行政機關更不應在地方事務推動及合作上,區分中央、地方之別,所謂門戶之見及本位主義,對公共事務的解決及處理都不好,同時執行力相對減弱。舉其馬中新、卸任校長迎新送舊典禮上,家長會長林惠萍提出希望往後馬中不再因為以國立自居而疏遠,大家都是為了馬祖孩子好的說法為例,非常中肯,值得相關思考及共勉。
中央駐馬單位也好、地方機關也罷,都是政府組織架構下執行公務機構,也都是為地方做事;學校組織有國立、縣立也都是公立;或許大家不會有中央、地方層級觀念,但在溝通上或是協調事務時態度或做法上本位的話,不免在執行上會有阻隔,對雙方都不是正面。
中央與地方之垂直關係,最適合建構夥伴關係,中央派駐馬單位、地方機關也就是合作關係,之間能經由協調或會商,以最有利於方案協商,解決區域問題,絕非中央派駐單位獨力作業,都有不同的政策規劃,以致爭議迭起,並無妥協餘地,以致爭議問題僵持不下,形成不和諧情事,雙方必須自我規律政策,消弭際間爭議,避免影響各自行政團隊政策執行。
共生共榮,協力發展是基本宗旨,鑑於中央與地方同舟一命的生命共同體,中央輔助地方建設,地方協助中央發展,中央對地方事務推動,應多方徵詢在地民意取向,不宜完全以中央觀點設計地方發展最佳願景,而宜以在地需求積極作為,排除既有問題糾結,展現「民之所欲,常在我心」人民主權觀念,以創新而合理,建構成「共生共榮,協力發展」,具有競爭力的地方發展願景。
具體言之,中央派駐單位與地方,權限劃分明確,可減少行政流程;權有分,責有歸,對上令下行,下情上達均能順利流動,自可提升行政效能,而區域治理觀念下,中央派駐單位力圖計畫執行績效,事先跨域合作以及事後之協調機制,降至最低,自可營造團結協力之發展性公共組織特質。
綜觀國內中央與地方會因權限劃分模糊,爭功諉過而迭生爭議,因法制規範欠周,機制設計偏頗,而未能完全清除爭議,我們認為地方相關可就在地業務明定權能,促進資源共享,以溝通爭取認同,以互動消除橫阻。
建立合作,強化認同,跨域合作即有施為必要,如何建構合作機制,將是當前應予重視議題之一,其立論背景,即在任何區域須放大認同,由小及大,均以包容、一體之理念看待,區域建設可以實現,而跨域合作亦屬當然,地方政治機體之運作,必然輕鬆自如。
中央駐馬與地方機關建構夥伴關係
- 2012-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