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蓋新大樓,就辦公環境、舊樓結構、民眾洽公以及未來發展而言,已刻不容緩。時代在變,觀念也要換,設計規劃可以用到30年後,同時未來周邊還要可延伸。
面對行政事務日益繁雜,舊大樓早已不敷使用,最理想是在戰地政務終止後就應規劃興建,民國百年前啟用;固然,當年環境、思維仍受限,但行政機關不應太在乎外界世俗眼光或想法,認為機關大樓蓋太大或是太先進,問題是舊建築是民國70年代建物,無法容納新行政需求。再者,過去太擔心新大樓蓋起,民間觀感不好,其實事後想起,會覺遺憾。
過去雖然是時空背景不同,辦公處所蓋大樓擔心民眾會說話,但是我們還是要有遠見,以縣府現有大樓來說,結構是還可以,但是早期空間趕不上新行政需求,加上停車區域狹小,民眾洽公非常不便,車子都要停到山隴下方停車場再走路,近年鄉親要求蓋新大樓的聲音升高;最佳時間已錯過,現在要儘速推動。
現在地方生活品質提高,鄉親都在蓋新樓房,使生活環境變好,相對辦公處所也應是如此,辦公環境好,不但民眾洽公舒適便捷,也不必四處奔波,同時,公務工作同仁士氣、效率也會大大提高。現今縣府各局室辦公室非常擁擠,還不如各鄉公所新樓房。
事務多元龐雜,業務變多,尤以地方自治之後,縣府架構變大、變重,工作項目亦龐雜。以現有空間而言,1至3樓府內局室空間均過於狹小,檔案儲存更是塞爆而外存;在容納不下的狀況下,近10年部份府內業管局室如交通局、文化局、建設局、觀光局等重要局室都因空間不足而外搬,環保、建設局等也相繼建置大樓,就橫向連繫及業務開會、會簽都是不方便。
我們曾說過居家也好,辦公處所也好,隨著大環境改變及實際需求,環境均有必要改善或擴充,像縣府新大樓興建,地方政府這一年多來也積極推動規劃,的確是有必要,也值得肯定。
我們前述,設計規劃要可以用到30年後,同時未來周邊還要可延伸。因行政事務會越來越多,而且也會越來越分得很細,新大樓除可滿足現在需求,也應考慮到20-30年內需求空間配置;同時,私人土地取得不易,選址必須考慮用地,若太在意選點,對往後興建會產生變數。縣府新大樓興建已錯過最佳時間,現在最重要是盡快定案,以應實際需求,並可為馬祖未來發展建立新指標。
縣府新大樓興建刻不容緩
- 201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