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壽獅子市場改建幾近破局,原因為地主戶數分配喬不攏,地主認為權益受損,土地讓公有市場使用多年沒有有效利用,個人損失太大;鄉公所也以民眾權益為最大考量,不斷的協調溝通,希望透過共識達到雙贏的目的,未曾動念以公共利益為考量強制徵收,讓攸關全鄉的公共設施擺盪在利益分配中。
南竿鄉獅子市場在民國68年興建,當初如何補償、如何分配幾乎不可考,而數十年來在市場用地的情況下,為何有私人取得市場所有權也不得而知,因此公所在執行傳統市場改建時,僅能依據實際擁有所有權之地主進行協調,包括鄉公所本身在內共十一戶的地主。
南竿鄉獅子市場使用數十年,部分已經鋼筋裸露,雖然經過修繕卻仍然具有一定的危險,因此在民國98年擴大內需的經濟部傳統市場改善計畫中,才能打敗其他鄉鎮脫穎而出爭取到經費,中央單位認定南竿唯一的市場確實需要改善,在不斷的延宕中,三度保留預算讓南竿鄉繼續執行,在全國399個傳統市場改善完成後,南竿鄉獅子市場是全國唯一沒有完成的地點。
第一次的延宕是因為單一地主不肯簽署同意書,雖僅擁有該筆地號的19分之一所有權,但花了公所兩年的時間,才同意簽署改建的同意書。而此次可能造成改建無望的結果,則是十位地主多功能目標發展的戶數分配喬不攏,依照土地所有比例分配,原本分配兩戶的要四戶,原本僅能分配一戶的,因為兄弟兩人要分兩戶,或者要求持份多者讓出一戶,就在你一戶我一戶的討論聲中,完全犧牲掉公共利益。
當然公共建設也不能犧牲掉個人權益,公所同意開發多目標建物,地基改良及地下室改建需要六千多萬元,原本地主應負擔360萬元,但實際只需分擔約26萬元,再來市場改建完成後,店面舊換新,擁有一間全新店面,至於樓上的戶數分配,則以建築成本認購,公共設施也算公家的,公所則必須負擔總經費高達一億多元,即便是土地歸還讓民間自行開發,也未必具有如此好的條件。
馬祖土地問題多次造成公共設施改善的絆腳石,市場用地為既定事實,未來也沒有遷移的可能,公共設施應以公共利益為最大考量,若事涉大多數人的利益,應不排除土地強制徵收,傳統市場改建無望,期待政府儘速解決土地問題,讓地方鄉親擁有一個窗明几淨安全的市場環境。
公共設施應以公共利益為最大考量
- 201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