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眼看要進入尾聲,最近地區又有許多活動、研習接二連三推出,不管是機關、團體還是學校社團,看起來大家似乎都很忙,但有些活動因為選辦的時機不對,原本立意良好的規劃卻不免給人燒錢消化預算的觀感。活動配合節令是天經地義之事,公務部門及民間組織在推任何活動研習前要有完善的規劃,以拖待變的結果就是草草了事、浪費公帑。
馬祖地區一年下來大大小小活動、研習、講座等不計其數,早年只有政府機關與學校在辦活動,近年來更加入了社區協會直接爭取經費辦活動的新型態。承辦單位越來越多元,活動型態也是五花八門,原本制度設計是符合多元社會需求,但有時卻引來資源分配合不均的非議,間接打擊政府的形象;有些社團協會因為有關係有背景,申請活動經費相對容易,於是在計畫審查時往往忽略了時機的因素。
任何活動都不離人、地、時三大要角,人指的是活動的對象,從地區多元族群的需求上來看算是合理的;地指的是活動的區域範圍,近年來政府力求四鄉五島活動的均衡分配,但有些活動在離島就是辦不起來,參加人數寥寥無幾,這時候主辦單位要調整活動型態,「因地制宜」有時候也能收到效果,需透過更細緻的觀察推出民眾有興趣的活動,自然能達到吸引人潮的目的;時指的是辦活動的時機,配合節令是很重要的概念,馬祖四面環海,特別是與海洋有關的活動更要注意時間的安排。
選對時機推活動效果自然好,淡菜節要選在淡菜最肥美季節、牽罟要在夏天、磯釣要在秋天、老酒節要在冬天、美食節要在觀光旺季等等,但綜觀今年地區的活動,能夠事前選對時機而準時推出的並不多,許多活動或因承辦人的怠惰拖延,或因計畫經費核定耗時所致,一延再延、一拖再拖,到了年度近尾聲時才來草草了事,自然會給人消化預算的負面聯想。
制度的不完善往往成為活動品質不佳的原因,很多機關、團體與學校辦活動研習的經費來自中央,特別是近年來中央部會推很小型計畫型的活動,為了績效要求各縣市要辦性質相同的活動,但經費核的慢,計畫就跟著走的慢,更有甚者是部份計畫並非預算年度核定,要等到年度近尾聲時才知道有餘款可用,倉促草率核定計畫,活動豈有品質可言。
每一場活動與研習都有預期目標,能夠獲得經費核定的至少表示企劃寫的好,立意良好的活動若因為選辦時機不對讓成效大打折扣,那就是在燒錢在浪費公帑,部門主管與社團負責人在簽章核公文時,就要負起活動成敗的責任,機關的效率從活動的舉辦成效就可以一覽無遺。
社論/辦活動要選對時機
- 201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