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護漁要對症下藥

  • 2013-11-07
 海洋巡防總局代理總局長李茂榮抵馬視察相關業務,並拜會縣府就地區特性及執法方式廣泛交換意見,縣長楊綏生當場建議將來海巡在護漁政策方面,要以沒入漁網具為主要方式取代海上追逐。海巡進駐馬祖已有十多年時間,期間執行各項護漁成績雖說尚可,但問題始終沒有解決,不管是守株待兔還是據報出擊,沒有搔到痛處就無法根治。漁網具是漁民的第二生命,海巡單位將來要調整勤務內容與改變人員裝備,朝沒入越界漁網具方向努力,才是馬祖護漁釜底抽薪之計。
 據統計,大陸連江一帶各型漁船大小總計近萬艘之多,其中有照、無照各佔一半,馬祖海巡若要以抓船為護漁的目標,那無疑是疲於奔命、事倍功半的作為。前陣子地方政府雇用地區漁船執行越界漁網具沒入作業,只做了一天就做不下去,後遺症讓地區漁民飽受困擾,但這一次卻能讓海面上大陸越界漁網具淨空一陣子,因為擔心漁網具再被沒收,有好一陣子沒看到漁船越界,足見沒入漁網具是現階段看來比較不會衝擊兩岸關係,又能收到預期成效的護漁作為。
 沒入越界漁網具措施由民間的漁船來執行,產生的後遺症可能影響到地區漁民正常作業,若能由具司法警察身分的海巡來做,則是名正言順無所顧忌;馬祖海巡進駐十多年來,只象徵性的執行過幾次海上沒入網具任務,沒辦法成為執法的常態,自然也就產生不了嚇阻作用。過去海巡在面對越界作業大陸漁船時通常以緝捕船隻主要措施,捉了放、放了捉,有時花了大半天為了追一艘船,好不容易捉回來,又因為關說等因素無奈的放行,甚至曾發生海巡隊員遭大陸船挾持的危險事件等,表示過去我們護漁的方法與政策並不符合地區現況需求,有必要通盤檢討改變執法的方法。
 目前馬祖海巡的人員與裝備無法因應執行海上沒入漁網具的任務,光靠巡邏護漁已經證明效果不大,油料費又年年上漲,此時是要檢討政策的時候,與其每天花大把油錢在海上巡來繞去,不如改變做法鎖定越界的漁網具,變成常態性的任務,或可收事半功倍之效。護漁也要因地制宜,馬祖海域面積廣大,但有魚可捕的多半是固定海域,被動的等船來捉,不如主動的去沒入網具,地方政府應更具體的與海巡溝通落實可行的方案,做一些真正對漁民有利的事,萬不可為了績效只做表面功夫,更不要為了人情關說而違背了社會公義。
 海是馬祖重要的資源,守住海就是守住生計,海洋資源每況愈下是不爭的事實,相關單位要尋求更積極有效的護漁作為,祖先留給我們一片富裕的海洋,再這樣的敗下去,我們要拿什麼留給後代的子子孫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