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建議各公部門比照台灣建立新聞發稿作業

  • 2014-01-18
 在行銷年代,不單是民間企業著重推銷,連政府也不遑多讓,更何況民眾有知的權利,同時政策制定或業務推動,除試探氣球升空,掌握民意動向之外,也可在醞釀期間,測試外界反應;再者活動舉辦目的及過程,經由主動發布周知,民間參與及接受度也高,我們希望在新的一年,公務團隊及民間團體協會、社團埋首工作之際,不要忽略這一區塊。
 縣長楊綏生在新年第一次擴大主管會報做工作重點裁示事項,再次提到各部門及機關建立供稿新聞作業,就工作事實做陳述,提供媒體做參考。其實,從中央到地方各公部門都有發稿作業,以及每日彙整業務相關報導,一則掌握民意反映,二來可導正外界錯誤言論。
 現在網際網路發達,訊息無遠弗屆,以地方動態而言,中央相關部會掌握消息,也都從本報相關報導作為收集,作為參考資料。因此,各局室推動中央專案業務,有必要主動、適度加以披露,對計畫執行會有加分。
 過去因體制問題,或是長期環境所致,公部門對本身業務宣傳多趨向保守,我們認為,隨著環境改變,觀念也要轉換,只要就事實做敘述,讓鄉親知道我們進度、狀況,也是公部門的工作及責任。
 所以不只是商品需要行銷,政策更需要行銷,民眾迎接每一個政策,在事前有所了解。在民主時代,在政策推出後,向人民溝通,利用各種傳播媒介,將政策內容向民眾說清楚,後續推動可避免困擾。
 各部門除了要制訂政策,更要行銷政策運用,並且推動政策時,無懼公眾的檢驗。另一方面,掌握政策行銷的競爭優勢,進行充分溝通,政策未來的利益、傷害與潛力,都應讓民眾清楚知道,讓民眾真正瞭解政策優缺點,如果大眾都能瞭解政策有利於馬祖,民眾自然會接受這項公共政策。
 政策存在的目的是為了解決民眾的問題,因此政策行銷最重要的指標之一是讓民眾滿意,如果民眾對政策不滿意,不是政策行銷出現問題,就是政策本身出現問題;將政策資訊向大眾完全揭露,進行政策行銷,讓人民成為公共政策的核心價值。
 公部門在努力推動事務之同時,建議各單位就宣傳告知、新聞披露及業務宣導,建立對外通稿作業模式,就業務內容、活動預期效益做事實敘述,提供相關媒體作為延伸或參考運用。
 行政工作面對外部環境劇變,過去作法不等於現在的作法,唯有跟著脈動走,才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