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把機會留給需要的人

  • 2014-01-23
 103年多元就業方案各提案單位陸續展開人員進用,報載部份鄉島競爭激烈,用人單位以抽籤方式決定進用人員,中籤率不到五成。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原意就是要照顧弱勢,地區多元就業名額僧多粥少,抽籤固然是最公平沒有爭議的做法,但有可能因此排除了真正弱勢需要這份工作的人。用人機關單位如能把照顧弱勢放在第一位,多餘名額再抽籤,相信更能符合社會公義的期待。
 政府為建構民間團體與政府部門間促進就業之合作夥伴關係,透過促進地方發展,提升社會福祉之計畫,創造失業者在地就業機會,於民國96年訂定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本方案開宗明義即為照顧弱勢族群,其對象包括了負擔家計婦女、年滿四十歲至六十五歲失業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二年以上、重返職場之婦女及長期失業者。
 馬祖地區近年來因為受到國軍精實案影響傳統產業,沒能轉型的民眾把多元就業視為新的工作機會,只要符合進用資格的,爭相前往就服台登記,自然形成僧多粥少的情況;但仔細核對所有進用人員其家庭經濟背景,或有部份人員其實是經濟優渥,相對於真正低收入家庭或弱勢者,這份多元就業工作應是可有可無。由於地方小人口少,相對人情壓力大,近年來許多用人機關為其所謂的公平起見,對於有限的名額均採抽籤方式處理,此舉雖可排除爭議,但也可能讓抽籤結果「情有不堪」,因為真正的弱勢可能因為運氣不佳而失去唯一的工作機會。
 勞委會多元就業分經濟型與社會型,地區近年來向中央申請的多為社會型方案,而地區大多數的名額為環境整理性質,這種非屬技術型的工作誰來做都差不多,通常只要是工作態度認真的人都能勝任,若把弱勢者納入全部候用採抽籤進用,難免讓人有不近人情的感受。社會公義的形成應來自更多的包容與關懷,用人單位依法有選用的權利,我們期待在馬祖各用人單位有更務實的考量,萬不可把多元就業名額當做政治的工具或是人情的盤算。
 其次是進用人員不能把多元就業視為「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任何型態的多元就業都有其工作目標,也是計畫續用評比的標的,進用人員平時的工作表現,理所當然是考核的重點,真正認真用心的人會受到單位肯定,工作機會也自然會比其它人更多。整體而言多元就業並非一份人人都想爭取的工作,畢竟制度設計是為了提升就業率與照顧弱勢,很多在地鄉親沒能在觀光轉型過程中找到待遇理想或能力勝任的工作,多元就業或可提供過度時期所需,但用人機關與單位就不能這麼想,要把機會讓給真正需要的人,也讓社會多一份安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