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比別人多一顆貼心

  • 2014-01-24
 歷經多年變遷,我國政府機關從原本的統治機構逐漸轉型為服務人民的機關,並且依法而治,提供人民與企業、團體在預算範圍內,合理且合法的服務,藉以滿足鄉親需求,促進經濟發展,並兼顧與環境、珍貴文化資產的永續。而公務員的角色也從古時候的官吏,逐漸轉型成為今日的「服務人員」,於職掌範圍內擁有公權力,同時也是人民的公僕。
 近來馬祖有多起民眾陳情和請願的案例,牽涉登記土地所有權,以及公有財產的撥用,所涉及法令複雜,有時非地方可操之在我,承辦公務人員受理此案,一方面要體恤陳情者急切的需求,一方面又必須依法令和中央、地方的權責機關打交道,爬梳相關規定,增添負荷。
 而在馬祖,將近三分之一的設籍人口從事廣義的軍公教工作,可以說「鄉親」和「申請人」與「承辦公務員」的角色經常是重疊的,同一個村子裡打招呼的兩位鄉親,白天上班就有可能一個是提案陳情人,另一位就可能是受理陳情的公務員。
 基於「互相體恤」的理由,地區有部分輿論希望陳情人能以謙卑的態度依法申請,並以儘量不要增添在職公務人員的困擾、不要讓公務員冒著圖利罪的風險處理複雜的陳情與申請案;而部分輿論則又認為,公務員是人民的公僕,理應為人民想辦法突破,就算法令不允許,也應該有因地制宜的辦法,滿足個案陳情者與申請者的訴求。
 站在人性的立場,我們對雙方的主張都能夠理解,可是容我們提醒公務員,時代已經變了;公務員再也不是威權體制底下高高在上的官員,不再只是通過科舉之後平步青雲的高官,而是以國考基本門檻,取得服務資格的公僕;其身分保障與薪水,一方面是對他個人執法的保護;一方面也象徵著為鄉親服務的榮譽與責任;因此,當公務員因為例行事務繁忙,不願意處理陳情者所給予的挑戰時,所浮現的「民不可刁」的心態,很有可能是以前官僚與威權心態的遺留,殊不可取。
 而陳情者與申請人亦必須體恤同為鄉親、同島一命的立場,以及馬祖雖為海島,亦必須受到中央法令管理,取得中央補助的限制;我們固然可爭取所要的,但一方面也必須為同在島上生活、每天都要相處的公務員鄉親著想,適度為其減輕煩惱;一方面也必須在合理、合法、合情的前提之下,兼顧公共利益,爭取個人權益。相互體諒,彼此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