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無疆界的特性,為大眾提供了一個低成本、高效益的行銷與溝通管道,使得作品不用透過傳統大眾媒介,就可以快速傳播分享,但網路平台也使得數位作品能輕易地被複製,辛苦原創被掠奪盜用。馬祖四面環海,網路是地區創作者主要的發表平台之一,如何保護地區創作者的數位原創,以及公家機關、社團公司避免使用盜圖,是馬祖文創發展的重要課題。
日前發生某旅行社在台北捷運站用馬祖「藍眼淚」刊登廣告,宣稱是泰國麗貝島「藍眼淚」招攬觀光客,此次事件除了疑似廣告不實,也突顯了網路盜圖的層出不窮。網路盜圖的行為侵害他人著作權,有民、刑事責任,特別是商業用途的網路盜圖,故意移花接木,損害創作者,誤導消費者,是非常惡劣的行為。
除了民眾要避免盜圖觸法行為,政府機關更應該謹慎,例如去年我國政府多個單位發生疑似盜圖與抄襲事件,引發台北市漫畫工會理事長鍾孟舜發起網路萬人連署,希望政府重視原創精神。另一個案例是「寶可夢」熱潮,多個公部門機關疑似未經授權盜圖使用「寶可夢」圖案,而引發代理公司抗議,揚言對相關機關提告。
由於馬祖很多活動與行銷都是委外執行辦理,包括海報摺頁、網站設計、刊物出版等都會使用圖檔,如果沒有做好授權查證的把關工作,很容易就會發生盜圖侵權的行為,輕則鬧笑話,重則吃官司。地區相關單位承辦人與主管應該要謹慎小心,嚴格要求委外廠商使用的文字、圖片、影片、音樂都有獲得授權,避免發生政府帶頭盜圖的情形。
另外,這次「藍眼淚」疑似盜圖事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也代表馬祖自然景色具吸引力,其視覺魅力有「被盜圖的價值」,也就是說只要我們發揮創意,「馬祖原創」在文創市場中是具有商業效益的。同時,馬祖「藍眼淚」季即將到來,國內外新聞媒體、旅遊刊物、業者文宣等都有使用「藍眼淚」照片的需求,如果過度保護著作權,則可能降低馬祖的觀光行銷效益,建議公部門可以主動拍攝「藍眼淚」照片,只要註明出處,就無償提供大眾合理使用,增加馬祖「藍眼淚」的曝光度,並且可多加宣導地區創作者善用網路「創用CC」授權,讓馬祖原創作品在適當授權範圍內,廣泛地被分享與運用。
鄉親使用他人網路圖片時,應遵守著作權法所規範的合理使用範圍,尊重他人智慧財產。點擊滑鼠右鍵盜圖,無法讓馬祖提升,只有在地原創,才能使馬祖成為文創大島。
社論/馬祖原創 向盜圖說不
- 20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