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說明不夠,也許是人云亦云導致的恐慌,更可能是早期國家公園高度限制的警覺,馬祖要設置地質公園雖然有官方及學者的積極推動,近來卻依然引發在地鄉親的疑慮。政策推動阻力之一就是溝通不良,更何況地質公園的設置必須仰賴地方社區由下而上的共識形成,因此推動單位有必要加強落實與民眾的溝通。
地質公園的概念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1999年所提出,台灣則從2011年開始正式成立地質公園網絡,引入相關概念的推動,然而地質公園是否是類似國家公園,交由一個經營管理單位來負責,還是僅是一個虛擬的公園,過去一直停留學術或民間單位的討論中,並未引起一般民眾的重視,但去年正式修入文資保存法後,各地質公園的認證、指定、設立程序,對民眾的影響等,就變成必須審慎思考的問題。
馬祖鄉親可能擔心的疑義包括,整體劃入範圍為何,若被劃入是否土地及建物都不得處置,必須經過主管單位的審核等,這些疑義想來就是被過去古蹟保護及國家公園的諸多限制,所引發的類似疑慮。
在台灣地形研究室所提出「地質公園提報說明-以馬祖地質公園為例」的文章中提到,地質公園分為地方級跟國家級,指定的過程當然先由個人或團體向地方政府提出指定申請,或由地方政府主動發起,經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公告,未來經由落實管理維護後,如達到國家級價值時,再由地方向中央提出變更為國家級之申請。
根據馬管處的調查結果,將馬祖地質公園規劃九處地質公園景區,南、北竿及東引各兩處,莒光三處,像是北竿午沙坑道、大澳山景觀區、南竿秋桂山海岸景觀區及官帽山景觀區、東引世尾山景觀區(一線天)及西引海岸景觀區、東莒菜浦澳及福正地質景觀區等,而根據區域景觀特色及資源的分布,畫分為核心區及緩衝區,正式公告後可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來管理維護。
地質公園設置的核心價值包含地景保育、環境教育、地景旅遊及社區參與,並以地方的特殊地質、地型的環境為保護標的,馬祖主要規劃的地區多為海岸區,或是知名景區,並不與民眾私產有所衝突,而且可以帶動地區旅遊的品牌與知名度,因此馬祖成立國家地質公園,除希望達到保育馬祖特殊地質、地形景觀外,同時也希望能藉由地景保育創造地方感,促進區域社會經濟的發展,想來這一點是鄉親無需憂慮的。
地質公園的推動其實正如戰地遺產保存政策一般,都是一種由下而上,並整合政府及民間的資源,才能有效達到目標的教育過程,我們所擁有的環境,自然由我們自己來保護,政府提供一種管道提供資源與法源,給與地方相應的方式來進行環境保護,我們要做的便是積極認識地質公園的內涵,讓馬祖鄉親及我們的下一代,共同成為守護馬祖的一員。
社論/從在地環境保護出發的地質公園設置
- 2018-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