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落實減塑行動 共同愛護環境

  • 2018-12-20
 塑膠的發明為人們帶來便利的生活,卻也對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根據聯合國環境署2017年12月的資料,每年有800萬噸的塑膠垃圾,包括寶特瓶、包裝紙等等流入大海,造成許多海洋生物因為誤食塑膠,或被塑膠纏繞而痛苦地活著直到死亡。
 根據環保署估計,台灣人每人每年要用掉782個塑膠袋,平均1天用超過2個。相較歐盟國家每人每年平均才198個,台灣多出快4倍,凸顯國人泛濫使用塑膠袋的情況。而環保署統計,2017年全台灣的淨灘活動一共清出4200公噸垃圾,其中40%就是塑膠垃圾,海洋的塑膠垃圾已經成為當代最嚴重的環保議題之一。
 馬祖地區每年都會舉辦多場淨灘活動清理大量海漂垃圾,其中經常會看到許多寶特瓶和其他塑膠製品,如塑膠袋、塑膠吸管、塑膠垃圾等。根據其他環保團體過去10年來統計,在台灣海岸上最常見廢棄物前5名都是塑膠製品,顯示人類丟棄的垃圾中,塑膠用品的比例極高。
 為呼應聯合國及國際對海洋塑膠垃圾議題的重視,維護海洋生物及環境,環保署107年起擴大實施限塑政策,限制購物用塑膠袋對象從現行7大類、2萬家業者,擴大為14大類、10萬家業者,民眾至書局文具店、手搖飲料店及藥粧店購物時,店家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違反規定的店家將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鍰,預估一年可再減少約15億個購物用塑膠袋。
 另一方面,還有新增管制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6項產品不得添加塑膠微粒成分,違反製造、輸入者將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期從源頭進行把關,避免污染海洋環境。
 除了政府的限塑政策,要減少塑膠的使用,我們必須改變自己的消費行為,大家可以在生活中落實減塑的理念,例如攜帶可重複使用的袋子、自帶餐具不拿免洗餐具、攜帶自己的杯子不買瓶裝水、用可重複使用的容器裝餐點、向一次性的塑膠吸管與餐具說不、別再使用塑膠製的袋子、用玻璃瓶儲存剩下的食材、拒絕購買以PVC等對環境危害大的塑膠材質製成的產品、儘量購買二手物品。
 減少塑膠污染,我們必須從自身做起,從消費中落實源頭減塑,儘量讓物質重複使用,在日常生活中深化環保意識,養成自備、重複、少用的生活習慣,減少資源浪費,攜手打造對環境更友善的減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