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工業革命以來,人類開發地球資源以滿足物質享受的速度越來越驚人,短短一百多年之間,幾乎耗盡了地球孕育數十億年的資源。在不斷的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忽略了保護環境的重要性,不知不覺之間,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產生了巨大的變化。地球暖化、氣候變遷以及環境保護相關議題,已成為一般大眾日常生活不得不正視且關注的議題。推究地球暖化、氣候變遷等環境問題的根本原因,主要是人類思想與行為偏差所致。為減少這些複雜且棘手的環境問題,除了依靠技術革新、科技進步外,更要依靠全人類環境意識的提高和採取自覺的環境保護行動。
要制止或改變人類破壞環境的行為,必須透過環境教育,經由知識的傳遞、態度的培養與行動的養成等,以改變人們對於這個世界的認知與行動,方能由根本解決環境品質惡化的問題。建立對環境的正確認識,是有效解決環境問題的關鍵,因為教育可以改變人的思考模式與行為能力,透過環境教育的施行,方能培養人們解決環境危機的能力。
我國「環境教育法」於99年6月5日由 總統公布,翌年6月5日為地球環境日,正式實施,深具重大環境教育里程碑意義。環境教育法的建立,目的在於促進國民瞭解個人及社會與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增進全民環境倫理與責任,進而維護環境生態平衡、尊重生命、促進社會正義,培養環境公民與環境學習社群,以達到永續發展。
社會環境教育雖然是一種非強制與義務性的非正規教育方式,但是在當前兩種主要環境教育的管道中,卻扮演了整體環境教育推動體系中的輪軸角色,其重要性不容忽視,並值得進一步全面推動。環保課題是今日關注的焦點,其工作成果有賴於完善的環境教育,如果單靠學校教育系統,想要讓受教育者在學校畢業後,仍持續保有良好的環境行為是相當欠缺且困難重重的,所以應該搭配社會環境教育,才能達成環境教育法立法目的。
目前多數學校、機關單位在實施環境教育教學時,經費充裕者,可以選定特色景點進行參訪踏查;缺乏經費者,或多以環境保育議題影片欣賞等多媒體方式進行。然而根據經驗,前者方式不僅舟車勞頓,耗費時間經費,也容易淪為大拜拜式的走馬看花,忽略了環境教育的實質內涵;後者雖然省時方便,但議題的主題內容,卻可能因為與周遭生活的距離感,難以引起共鳴,而使得學習成效大打折扣。因此,妥善規劃並利用現有的生態資源進行環境教育,與日常所接觸的經驗接軌,培養主動覺察並關懷周遭環境的意識,才能避免環境教育推廣流於口號形式。
雖然現在國內民眾環保概念已提升不少,然而,環境破壞與資源耗竭的程度仍持續增加,期待環境教育執行過程中能結合在地的組織與團體共同合作,議題能更符合地方需求,行動在地化,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邁向永續發展。
社論/落實環境教育推動 教育出具行動能力的環境公民
- 2020-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