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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4 年 11 月 24 日 農曆十月初五 星期一

馬上處理

致醫院:請求特休延長一年

連江縣立醫院是全馬祖的唯一的一家醫院,還對基層臨床人員該給的尊重都沒有,只是想要特休能夠保留一年,這個請求很過分嗎?
對外說是開了勞資會議討論後給予保留7天特休,限半年內休完,但是這是勞工們的心聲嗎?真的有雙方同意嗎?整個連江縣政府的公家單位我看也只有醫院不讓勞工保留特休吧?
平常在加班輪班的是哪些人呢?夜間跟診是誰?假日門診是誰?是坐在辦公室的那些公務員嗎?
站著說話不腰疼啊,平常護理師要排班休假也要看護理長和護理部主任願不願意給你休假,說是人力不足,真的有那麼不夠嗎?
醫院的假別也時常有一國兩制的狀況發生,醫務部和護理部不同步,真的是匪夷所思啊!
拜託,基層護理師才是醫院的命脈,沒有這些勞工護理師,醫院該怎麼辦?特休延長一年這個請求真的不過分!!
  • 縣立醫院 發表於 2025-11-13 16:31

    親愛的鄉親您好:
    一、很感謝每一位基層護理人員認真為病患提供醫療照護服務,不管是正常班或輪值三班護理人員。
    二、至於本院護理部在排班部分,一律依據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惟,有關勞基法第38條第4項規定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特休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但雇主規定勞工於年度終結時,未休畢之特別休假一律遞延至次年度實施,並不符合法令規定。
    三、另,本(114)年11月11勞動部檢查員蒞臨本院查核,確認本院無違反相關規定,故而,勞工之特別休假遞延與否,仍應由個別勞工與雇主雙方協商同意後,始得為之。

    連江縣立醫院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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