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巡單位努力下,今年第2艘大陸抽砂船在馬祖海域沒入,依程序可能進入拍賣,有鑑於過去多起拍賣不順暢多次流標,海洋單位曾評估將沒入抽砂船擊沉做為人工魚礁之用,馬祖若能爭取落實,對復育海洋資源而言未嘗不是好事一件。為了改善臺灣沿近海漁業生產力,漁業署歷年來積極推動減船、休漁、漁船改造、增殖放流及漁業管理與執法等工作,其中在漁業資源培育方面,又以大量設置人工魚礁作為改善漁場環境的主要手段。人工魚礁的型態十分多元,常見的有水泥礁、電桿礁、鋼架礁等,漁業署與國防部自89年起推動報廢軍艦做為人工魚礁政策,前後已有13艘千噸級軍艦沉入台灣沿海作為魚礁,而後續海洋資源調查工作也顯示這些魚礁發揮預期效果達到生態復育及聚魚的目標。
馬祖的海洋資源需要復育是必走之路,近年來因為過度捕撈加上海底棲息地受刺網、章魚籠、拖網等破壞,在地魚種生產量是節節下降,爭取規劃適當的人工魚礁是未來地區可以評估的新海洋政策。藉由人工魚礁的投放,一方面培育漁業資源的底棲生活條件,另一方面可利用魚礁達到阻礙拖網作業的目的。
利用沉船作為人工魚礁在世界各國都有諸多成功案例,但沉船不是那麼容易取得,雖說都是報廢船隻,在售價也不便宜。近年來大陸越界抽砂船頻頻入侵馬祖海域,數量有幾百艘之多,海洋管理單位若能進一步評估將沒入抽砂船擊沉做為人工魚礁之用,可就近處理,解決沒入後續船隻管理靠泊佔用碼頭之苦,又能藉此達到生態復育的目標。
政府自63年投放人工魚礁開始,臺灣的周邊海域內已設置88處人工魚礁區,總面積約為237平方公里,但外島的金門及馬祖從未設置過人工魚礁。魚礁於海底提供新的棲地,使得藻類及附著生物得以在此生長,加上浮游生物聚集於緩流處,對於生態復育絕對有加分作用。馬祖早年生產大量紅斑和黑鯛等底棲魚類,且都是高經濟價值的魚種,規劃合適地點設置魚礁對石斑復育助益良多,甚至可能回到早日榮景。
海洋漁業資源並非以往所認為的「取之不竭,用之不盡」,我們能做的是積極投入生態復育,而魚礁就是一項大工程,若是專案爭取由漁業署設置恐怕是很燒錢的。越界抽砂船對國土安全構成威脅,必須設法禁止,在取締遏止的過程中沒入是必要手段,但沒入後拍賣的船隻很可能經由第3者又被原船主購回,等於是放虎歸山。海洋委員會既然提出不排除擊沉抽砂船作為人工魚礁的構想,漁業署及離島地方政府可以接手進一步評估可行性,對馬祖而言也是一次低成本的海洋復育機會。
社論/評估沒入抽砂船做為人工魚礁之可行性
- 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