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陸抽砂船入侵馬祖海域,雖然日前經過兩岸共同大執法,大陸抽砂船曾短暫消失,但近日大陸抽砂船又死灰復燃,在馬祖海域再度大量現身,引發民眾憤怒。大陸抽砂船的問題突顯了現行馬祖禁限水域範圍的問題,應進一步討論現行規定是否適當合宜。
目前根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規定,馬祖列島周邊低潮線向外延伸6千公尺為限制水域、4千公尺為禁止水域, 這樣的規定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執法線範圍過小,我國海巡的執法線是在馬祖海域的禁限水域內,也就是說,肉眼可看到的抽砂船、炸漁船,如果在禁限水域邊線外,海巡單位也束手無策,馬祖現行禁限水域過小,不符馬祖安全永續、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的民眾期待。
現行馬祖禁限水域遇到的第二個問題,是執法線的中斷。目前4千公尺、6千公尺的禁限水域規定,造成南竿、莒光相連水域的執法線不連續,形成海上治安的執法死角,大陸船隻在南竿、莒光水道間捕魚、炸魚、抽砂竟不被視為越界,多數鄉親無法認同,有檢討的必要。
為解決現行馬祖禁限水域的問題,建議可以討論兩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是擴大禁限水域線。目前金門、馬祖禁限水域計算方式與台灣、澎湖不同,可說是「一國兩制」,台澎的限制水域範圍自島嶼周邊領海基線起24浬 ,禁止水域範圍則為12浬,而馬祖地區則大幅縮小為6千公尺、4千公尺,也就是馬祖的限制水域僅約3浬,禁止水域僅約2浬,是否將馬祖禁限水域比照台澎,統一為限制水域24浬、禁止水域12浬是一個可以討論的方案。
馬祖東側海域,也就是臨台灣海峽一側海域,如果擴大禁限水域,並無太大問題,而西側海域,也就是靠大陸地區海域,則有雙方主張海域重疊的爭議,解決的方式可以用等距中線為其分界線,例如雖然國防部公告馬祖限制水域6千公尺、禁止水域4千公尺,但是高登島距離大陸過於接近,低潮線如向外延伸6千公尺,必然超過海域中線而造成兩岸可能衝突,因此高登島禁限水域和馬祖其他島嶼相較,範圍較小,約為海域等距中線,以等距中線的「高登模式」應更適宜做為馬祖海域雙方重疊主張水域之劃分,平衡雙方海域利益與安全,並且能解決目前馬祖離島間水道不在共同禁限水域範圍內的問題。
第二個可以討論的方案是,在禁止水域、限制水域這兩條執法線之外,可以評估再劃設第三條執法線。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規定,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限制水域、禁止水域,應予以驅離或強制驅離,亦即馬祖禁限水域對於大陸船舶的限制,比一國的領海限制更加嚴格,如果是一國之民用船舶在他國領海,在一般情況下尚可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主張無害通過,而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則以已排除大陸船舶主張在禁限水域無害通過等權利。由於現行馬祖禁限水域規定,已出現抽砂船無法可抓等諸多問題與爭議,相關單位可以評估第三條執法線的可行性,在第三條執法線內大陸船舶可以主張無害通過,但是如果大陸船舶有抽砂、炸魚等違法行為,我方可強制逮捕扣留。
現行馬祖禁限水域規定行之多年,但目前時空環境與破壞手段已有所不同,原有規定是否合宜已出現疑慮,現階段宜重新檢視討論,以保障民眾安全與島嶼發展。
社論/大陸抽砂船突顯馬祖禁限水域問題
- 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