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危老改建大家一起來

  • 2020-12-02
 危老重建政策執行三年來,案件急速攀升,根據國內媒體報導,全國22縣市中20個縣市都有核准通過的危老案,連金門都有三件,目前僅有嘉義縣及馬祖仍然掛零,這個數字引起各界注目,而另外依據內政部的數據顯示,馬祖又是全國平均屋齡最為老舊的縣市,超過40年的屋齡比比皆是,為了安全確實有積極推動危老改建的必要性。
 都市更新一直是政府推動的重要政策,除了老舊房屋的居住安全外,還有整體市容美觀問題,但一般都更申請程序非常冗長,需要透過公聽會、聽證會及審議會核定,才能申請建築執照進行拆除及施工,而除了海砂屋、輻射屋或是災損房屋外,都更面積須達到500平方公尺以上,相對限制較多。但危老重建相較前者多了許多彈性,擁有合法房屋證明者,可以獨立完成申請無面積限制,所以小基地也能進行危老重建。
 從數字上來看,在2016年前全國每年核定的都市更新案件,平均約40件,但危老條例2017年5月施行至今,不過剛屆滿三年,全國已提出超過一千多件,其中已核准超過半數,最快速有12天就通過,過去從未出現申請案件的縣市,如今也開始出現申請案,離島金、澎亦有不少的申請案件。
 什麼是定義上的危老建物,簡單來說建物在都市計畫土地內,且不具保存意義的歷史建築,符合危險需強制拆除定義的房屋,或是屋齡超過30年以上,耐震評估未達標準,且無電梯,或是有電梯但結構詳評後改善不具效益者,即具有危老重建資格,可以開始走建築執照申請程序開始施工重建。
 依據上述定義,馬祖似乎符合危老標準的建物不少,但過去島內習慣幾乎是自建住宅,有時候土地有爭議,連合法申請建案都有問題,乾脆自籌基金自蓋自宅,但隨著時代演進,合法建物非常重要,申請相關補助都需要合法建物,想要對外經營任何生計也需要合法建築,因此如何符合相關法規需求,需要地方政府宣導與協助。
 馬祖多數村落房屋老舊,以馬港為例,是重要的商業街道,但其實大多是屋齡超過30年的海砂屋,年初曾經辦理自發性調查,大約五十戶的居民中有超過半數希望重建,或者希望進行外觀拉皮,大體也反映出馬祖各村的一般看法。
 原本危老條例於今年5月9日屆滿,行政院拍板危老條例修正草案,將容積獎勵時程再延長5年,惟容積獎勵百分之十將從今年5月9日條例施行屆滿3年起,以第4年降為8%、第5年降為6%、第6年降為4%、第7年降為2%、第8年只剩1%、第9年後獎勵就歸零的方式逐年遞減,並於2025年5月落日。
 政府鼓勵民間自主更新建築,提供建築結構補助、計畫書撰寫補助等,自主更新或是危老重建都有容積獎勵、稅賦減免,甚至工程費補助,如此好的優惠,讓台灣各界形成危老更新熱潮,惟單一改建仍不利都市景觀呈現,若能大基地的聯合改建,更符合馬祖推動觀光的需求,當然也一圓眾人住新居的美夢,值得大家一起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