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設置紓困基金 提供無息申貸繳納保費

  • 2001-07-06
 【本報訊】失業中的勞工朋友,請注意您的健保權益 ,行政院已編列預算,設置紓困基金,如符合無力繳納 保費的對象,可向健保局轄區分局無息申貨紓困基金繳 納保費。另外還有保險費補助及醫療保障等措施,照顧 失業勞工朋友。  中央健保局表示,由於經濟衰退,失業率升高,為解 決失業勞工朋友醫療及健保權益,即日起將有保險費補 助、醫療保障及無息申貸紓困基金三項措施,提供給有 需要者。  健保局說,領有勞工保險失業給付的失業勞工在失業 期間,無法依附就業中的配偶或子女加保,而於戶籍所 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者,可 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其應自付保險費的二分之一( 目前為三百零二元)。請趕緊辦理加保手續,以維護您 的保費補助權益。  如果在最近一年內曾領取勞工保險失業給付,而有欠 繳健保費者,自九十年四月起,本人及依附加保的眷屬 ,仍可至健保局轄局分局或聯絡辦公室申請換發健保卡 (或兒童健康手冊),以繼續享有就醫保障。  行政院衛生署已編列預算,設置紓困基金,如符合無 力繳納保險費的認定對象,可向健保局轄區分局無息申 貸紓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