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八九年綜所稅第二批退稅即將辦理

  • 2001-08-03
【本報訊】八十九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退稅案件, 即將於八月初退還。北區國稅局表示,為鼓勵納稅義務 人多採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方式轉帳退稅,凡納稅義務 人於九十年三月份辦理結算申報並於申報書填載「利用 存款帳戶退稅欄」之退稅案件,國稅局優先處理列為第 二批退稅,其退稅時間較同期間結算申報一般退稅案件 提早兩個月。這批退稅案件有四十二萬七千餘件,退稅 總金額為七十二億一千八百餘萬元。 北區國稅局表示,這批次退稅都是納稅義務人三月份 申報採用轉帳退稅案件,退稅款將在八月八日轉帳存入 納稅義務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採用存款帳戶轉 帳退稅的納稅義務人,屆時請多注意查對存摺,注意退 稅款是否已存入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如果指定帳戶未 有撥入退稅款,有可能係當初結算申報所填載指定存款 帳戶帳號不清楚,或者不合規定所致。對上述未能撥入 指定帳戶退稅案件,國稅局必須等金融機構退回後,再 另行開立國庫退稅支票於九月中旬通知受退人領取。 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利用存款帳戶辦理退稅的納稅義 務人,注意查對存款帳戶存入之退稅金額是否與申報金 額相符,納稅義務人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