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放寬九職等以下進入大陸 與民意落差極大

  • 2001-09-08
 【本報訊】行政院會日前通過金馬與大陸地區通航辦
法修正條文,局部放寬部分措施如開放九職等以下公務
員進入大陸地區,惟距連江縣政府所提出的開放幅度仍
有極大落差,地方政府盼進一步開放原籍馬祖人士及台
商自馬祖赴大陸。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陸委會所提「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
地區通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包括開放服務於
金門、馬祖當地縣級以下機關薦任第九職等或相當薦任
第九職等以下縣營事業單位人員,除警察人員及涉及國
家安全或機密科技研究者外,經所屬縣政府、縣議會同
意後,得申請連lash;可進入大陸地區。

 對於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馬部分,修正條文也放寬學
術、宗教、文化、體育等活動範圍,經連lash;可來馬大陸人
士之證件有效期間也放寬至三十日。此外,本次修正另
一重大突破是以往旅客可攜帶赴台之大陸物品,今後可
以以郵寄方式寄往台灣本島,惟其項目仍以財政部所公
告的大陸物品限量表為限,據瞭解,農產品在農委會的
堅持下仍然未列入連lash;可範圍。

 對於行政院局部放寬部分措施,地方政府雖持肯定態
度;但是,依據連江縣政府提出的修正建議事項,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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